蜜蜂有钱 2018.9.28-20:49……9月27日,有蜜友发现APP内多了一个新功能:“催收委托”……那么我们每天在朋友圈晒不辞辛劳拖车照片的付总,到底有没有收割动机呢……现在看来,技术上(资金池)和动机上(收割债权人),他均已具备,意图早已是昭然若揭,而且是在9.25报案后悄悄上线,真可谓是“困兽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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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兽犹斗
原创: MF投监会 今天
9月27日,有蜜友发现APP内多了一个新功能:“催收委托”
猛然想起,就在26日下午有那么段时间APP无法登录,后来又自动恢复正常,且之前也没有系统维护公告。原来是悄悄上了委托付费催收的线上授权功能。
浏览了协议内容后,发现仅有一个“确认签署”的按钮,但协议开头连甲方乙方都是“XXX”,我连和谁签合同都不确定,你就让我“确认签署”?!
记得之前好像就听说过付哲要上收费的地催,但后来股东发公告说怕被当成暴力催收,所以不搞地催。
然而,在9.25蜜友们报案后,还是悄悄的上了这个收费催收委托线上授权功能,有蜜友不解,询问客服,得到的答案是这样的:
“应要求付总以个人名义成立催收团队”
原来是与付哲个人签收费催收协议,难怪不发公告,不然还真是打脸了。本来,还以为大股东不支持地催,原来只要不让他们出催收费用,付哲怎么搞,怎么收割债权人,他们都是默许的。
再来看看催收费用:
“
逾期0-30天,10%服务费
逾期31-60天,20%服务费
逾期60天以上,直接申请诉讼
”
可能某些雷得多的蜜友期望值早已大大降低,也许能接受这样的条件。但又有几个蜜友能看到其背后隐藏的阴谋呢?
报案时早已提交了平台恶意截流借款人回款的证据,确信平台至今仍存在“超级债权人”的情况。
“超级债权人”,顾名思义,即超级放贷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超级债权人”通常是网贷平台或其合作机构了解并能实际控制的某个或某几个自然人,甚至是与网贷平台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如其高管或股东等。
1.首先,“超级债权人”模式存在重大隐患,是监管明令禁止的,不可能通过备案。
2.其次,通过这种模式,平台可以拥有自由支配的“资金池”,而资金来源于截流借款人的还款。
那么我们每天在朋友圈晒不辞辛劳拖车照片的付总,到底有没有收割动机呢?看完这张图,你们就都懂了:
现在看来,技术上(资金池)和动机上(收割债权人),他均已具备,意图早已是昭然若揭,而且是在9.25报案后悄悄上线,真可谓是“困兽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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