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财猫理财 2018.10.7-23:46……喵友们,如此“良性退出”,我们还能做什么,全文约6000字,阅读完大约需要十五分钟,恳请各位喵友认真阅读,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招财猫理财 2018.10.7-23:46……喵友们,如此“良性退出”,我们还能做什么,全文约6000字,阅读完大约需要十五分钟,恳请各位喵友认真阅读,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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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友们,如此“良性退出”,我们还能做什么?

原创: 出借委 喵友在行动 昨天

全文约6000字,阅读完大约需要十五分钟,恳请各位喵友认真阅读,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们希望能得到政府一以贯之的重视,希望能和招财猫开展平等真诚的沟通,但由9212名(原始数据9791名)喵难友一票一票公选出的出借委现在困难重重。

WQ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十几人、几十人的事,是与每一个难友休戚相关的事!需要每一位难友的持续、接棒出力,尽管我们绝大部分人现在可能去不了现场,但面对招财猫的一纸“良性退出”兑付公告,也不要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下列合法渠道,让政府相关部门,让更多的人听到我们真实的声音,我们才可能有更多的希望和机会。

国庆长假结束了,各位喵难友们,行动起来吧!

1.中央广播电台的投资损失维权专线4008000088,4000002288

党中央开始关心我们出借人受害者了。难友们或者发动家人们都打这个电话告诉我们出借遇到的冤情,中央电台安排有专人记录接待很好,记者做了登记!无论出借什么赔钱的都可以打这个电话直接转新闻线索,按3号键!也请转告更多难友,我们需要更多的人听到我们的声音。

2. 支付宝举报投诉

–应用–城市服务–政务–我向总理说句话—题目关键词:招财猫“良性退出”

3. 微信举报投诉

–我–钱包–城市服务–政务综合–政务服务投诉–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题目关键词:招财猫“良性退出”

4.最高人民检察院:

https://www.12309.gov.cn

5.国家信访局:(搜索“国家信访局”微信公众号,提交投诉信息)

http://wsxf.gjxfj.gov.cn/zfp/webroot/index.html

6.我向总理说句话:

https://liuyan.www.gov.cn/wxzlsjh/index.htm

7.浙江省省长信箱:

http://www.zjzxts.gov.cn/szxx.do?method=index-fsview

8.浙江省部门信箱:(按部门–省金融办)

http://www.zjzxts.gov.cn/szxx.do?method=bmemail

9.杭州市领导信箱:(书记.市长.市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文广集团…)

http://www.zjzxts.gov.cn/wsdt.do?method=lettselect&areacode=330100

10.浙江省统一政务资讯投诉举报平台:

http://www.zjzxts.gov.cn/wsdt/

11.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

12.CCTV焦点访谈:

010-65136789转3,新闻线索邮箱:audience@cctv.com(注明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13.金融办:

浙江省金融办:

0571-87057872、0571-87053321

杭州市金融办:

0571-85256716、0571-85256479

杭州市江干区金融办:

0571-86974714、0571-86970920

14.信访局:

浙江省信访局:0571-87058323

杭州市信访局:0571-85252201

江干区信访局:0571-86512345

15.纪检委:

浙江省纪检委:0571-12388

杭州市纪检委:0571-96666

杭州市市长专线:0571-12345

16.公安局:

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0571-87286336

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0571-87282988

0571-87282981

0571-87282900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经侦大队:

0571-87283272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笕桥街道派出所:

0571-85141009

以上数据来自网络,如有误,请留言更正,谢谢!

附文一是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8月12日发布的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网、央视财经),第一条就明确提出: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设立沟通窗口,解释政策、回应诉求。

附文二是浙江互金联合会( 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的主管单位是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杭州互金协会7月25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第八条也明确要求:网贷机构决定退出网贷行业的,至少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退出决定、退出工作组成员、退出方案、承诺函、办公地点、客服电话、投诉渠道等通过官方网站等线上有效渠道及移动电话等方式向出借人和借款人公示告知,做好出借人的接待和宣传解释工作。

还有很多其他的法律法规、细则条款,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好好学习,我们每个人是不是可以就此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好好的问一问、记一记呢?

在此再次重申,出借委的所有重要事项,都会、也只会,在“喵友在行动”公众号发出!出借委再次提醒广大出借人,理性分析,正确对待,相信政府、依靠政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定要合理合法维权。

希望全体喵难友明辨是非、团结一心、共度难关!

招财猫出借人委员会

2018年10月7日

附文一: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有关省市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汇总分析了当前网贷风险形势及前期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十项举措来应对网贷风险。

据介绍,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网贷机构出现风险。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多措并举,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稳定,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转移资金、跑路等恶性退出行为;监测资金流向,管控高管人员,引导问题机构良性退出;依法缉捕外逃人员,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会议指出,做好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

一、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设立沟通窗口,解释政策、回应诉求。

二、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四、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股东依法负连带责任,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五、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六、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七、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八、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

九、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依法打击造谣、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维权行为。

十、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各地要禁止新注册网络金融平台或借贷机构,加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

以上原文转载自“新华网”、“央视财经”

附文二:

7月25日,为了促进浙江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确保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工作有序进行,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与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并启动“帮扶行动”,探索发挥标杆企业专业能力帮助行业处置风险的有效路径。

(图:7月25日,经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和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发起,“浙江网贷行业杭州市帮扶工作小组”第一次筹备会议在挖财总部召开。)

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楼建民,浙江互联网金融合会执行副秘书长胡珊珊主持会议,挖财、51信用卡、微贷网、鑫合汇、盈盈理财、人众金服、铜板街、爱财、铜掌柜等企业高管代表及金杜、六和、五联等律所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

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

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或“平台”)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保护网络借贷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浙江省、杭州市网贷行业规范稳健发展,维护省市金融和社会稳定,依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退出,是指网贷机构自愿、被监管部门责令、因出现风险而被迫采取终止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处置平台存量业务、清算注销平台或业务转型等措施的行为。

本指引所称退出期间,是指网贷机构自主作出、或被监管部门作出退出决定、启动退出准备工作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全部结清、全面终止的整个期间。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省市辖区内所有自愿或被迫退出网贷行业的网贷机构。

第四条 网贷机构退出网贷行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原则

网贷机构应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把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放在退出工作的首要位置,尽可能减少投资人损失。

(二)规范有序原则

网贷机构退出网贷行业活动过程中须在遵守本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环境及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退出路径,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有序进行,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退出活动,合理处置不良资产,积极清退出借人资金,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三)协作配合原则

网贷机构在退出过程中,应积极与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进行报告和沟通交流,主动接受指导与监督,定时汇报退出进度。

(四)“三不可”原则

网贷机构退出期间,未经批准,工商注册信息、实际经营地址不可变更,平台网站不可关闭、平台高级管理人员、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不可失联。

(五)诚信透明原则

网贷机构应保证所提交退出手续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完整性,且应将相关材料按要求向网贷投资者公开。

第二章 退出方法与程序

第五条 网贷机构退出网贷行业的,应在作出退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组建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相应工作,并将小组成员名单和退出决定书事先向行业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提交。机构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应处理好四项工作:

(一)制定网贷机构退出方案,向行业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提交相关退出资料,做好各方的沟通、汇报和协调工作。

(二)推动退出方案规范有序进行,逐步处置存量业务,有效化解处置风险。

(三)负责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各方的接待解释工作、网贷机构内部员工的安抚工作及退出过程中因退出工作发生的争议纠纷,应对和处理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四)引导出借人理性实施维权行为,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散布虚假消息、不得恶意追债;联络、披露借款人、担保人及时还款,向借款人、担保人告知不能清偿债务可能面临的征信处罚,如借款人恶意逃废债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应提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 网贷机构退出网贷行业的一般程序为:

(一)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退出方案,稳妥有序推进退出工作;

(二)向行业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提交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退出决定书和退出方案等退出材料;

(三)向投资人和借款人发布业务暂停/终止公告;

(四)落实出借人资金清退工作,全部结清存量项目。

第七条 网贷机构需要提交的退出材料主要有:

(一)退出方案。网贷机构退出的,应提交退出方案,退出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退出原因;目前平台状态、存量业务规模,已到期未清退业务规模、未到期业务规模、投资人数量、借款人数量、担保情况、风险程度预判等平台整体情况;存量项目处置及资金清退方案、退出时间表、应急预案、承诺书、根据网贷机构自身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等。退出方案应经网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

(二)退出方案附件。主要包括:

1.存量项目清单和清收情况。网贷机构应将存量项目和清收情况客观、真实、全面地向监管部门与自律组织汇报。根据项目到期时间、是否正常还款、是否存在抵押物等信息提供分类汇总表,并对不良资产予以明确标注。

2.出借人信息。网贷机构应对平台出借人具体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平台活跃出借人数量、出借人平均在投金额、兑付时间、累计投资金额占比前10名的出借人等在内的详细信息脱敏处理后上报相关部门。

3.财务审计报告。网贷机构应提供近三年(营业未满三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无,则提供财务报表),并如实汇报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数据。

第八条 网贷机构决定退出网贷行业的,至少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退出决定、退出工作组成员、退出方案、承诺函、办公地点、客服电话、投诉渠道等通过官方网站等线上有效渠道及移动电话等方式向出借人和借款人公示告知,做好出借人的接待和宣传解释工作。

公示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作脱敏处理。

第九条 网贷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出借人资产清偿方案,妥善清理存量项目,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将项目到期时间、还款金额、项目是否逾期等相关情况告知出借人,并积极协助出借人追偿债权。

第十条 网贷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合法利益。

(一)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应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协助平台尽量缩小不良贷款余额和待偿余额之间的差额。

(二)平台应加强与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合作,将不良资产整合打包出售给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最大限度回收资金填补不良资产漏洞。

(三)不良资产压力过大的网贷机构可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同时建立出借人权利保护委员会,公平、公开、透明地补偿出借人损失。

(四)对于存在不良资产漏洞的项目,网贷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良资产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出借人出资额比例予以清退。

第十一条 网贷机构应加强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对退出方案进行合规分析和法律服务支持,对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形成法律专项服务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协助资产评估变现、组织参与资金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指引是行业指引,适用于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与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浙江省辖区内非会员的其他网贷机构也可参照执行。如网贷机构、借款人和投资人在有序退出过程中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对本指引拥有最终解释权。

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

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8年7月25日

以上原文转载自“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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