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贷 2018.10.19-10:18……致晋商贷广大出借人的第二封信(上)……2016年盛世财富崩盘时,老板在自首前就买了接近4个亿的香港保险,把资产转移到了特区,并且与妻子离婚。这种转移资产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可以追回,但从实际操作以及跨越大陆与香港的法律,难度可想而知,所以,你们的会长说“不必怕他转移资产,他敢转移经侦也能追回”未免有点托大了吧

晋商贷 2018.10.19-10:18……致晋商贷广大出借人的第二封信(上)……2016年盛世财富崩盘时,老板在自首前就买了接近4个亿的香港保险,把资产转移到了特区,并且与妻子离婚。这种转移资产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可以追回,但从实际操作以及跨越大陆与香港的法律,难度可想而知,所以,你们的会长说“不必怕他转移资产,他敢转移经侦也能追回”未免有点托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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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晋商贷广大出借人的第二封信(上)

2018-10-19 10:18

在国庆节期间,我写了《致JSD广大出借人的一封信》,倡议大家对平台施加压力,尽快落实资产核实。

然而最终却是不了了之,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人愿意等待它的兑付公告,结果从7号等到17号,毫无消息;另一方面,平台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究其原因,大概是我们的声音太弱了,也仅仅停留在发声上,没有行动。

我们急需一个统一的能积极惟全的大群,这样才能更好地与平台对话、请求政府帮忙;也急需一套共同的惟全方针。

我只是一个小小出借人,钱不算特别多,待收29W,但也是全家人的积蓄,在这里想分享一下我对晋商贷目前的看法。

晋商贷目前的资金情况,我想大概可以用下面一张图概括:

(资金池框架图)

目前可以推断的是,资金池已基本空了,要想填补这个资金池,无非是开源和节流。

先分析开源,即资金流入方面——

一、出借人继续充值:先扪心自问一句,你自己还会充值吗?还会用P2P理财吗?全国暴雷那么多,接触过P2P的估计都想快点下车。有人会说,5.0也有人继续投标呀。首先,这只是平台的电脑数据,就像我们的回款一样,可以任由他随便扣除待收利息,很可能是平台自编自导的数据。其次,就算真的有人投标,也是杯水车薪。最重要的是,如果靠新人充值的钱来归还给我们旧的出借人的话,就是名副其实的借新还旧,赤裸裸的庞氏骗局了。

二、催收出借款:平台迄今为止,不肯公布老赖名单以及坏账,也没有公布任何催收举措及抵押物变卖举措,所以,有没有真实借款人还有待商榷,真实出借款有多少也是个迷。不要抱太大希望。

三、平台合规运营盈利:有少部分出借人还相信平台能成功通过备案,拿下牌照。别人平台的合规自查、剥离不良借贷是一边剥离一边返还出借人资金,而JSD呢?自融、被经侦侦查等等,根本没有任何优势能拿下备案了。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取得了备案,这样的口碑,还有人投标吗?而且,合规后,低息小额的借贷模式,盈利能力有限,怎么填补这庞大的资金池?

四、自融项目盈利:首先,我承认我是犯了“有罪推定”的错误,已经认定他存在自融的行为了,但我不想过多辩论。我只想说,如果他的自融项目能盈利的话,就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至于他目前推动的某牛传播以及群里流传的约单项目,我只想说,如今的互联网项目,都得先拉风险投资烧点钱做推广,才能盈利。君不见,当年的外卖大战(饿了么、美团、百度)还有共享单车大战(摩拜、ofo、小蓝)等烧了多少钱,死了多少企业,所以,还寄希望于那些能赚钱的人,我看不如保佑一下,别再烧我们的钱好了。

五、变卖资产:目前为止,只看到他在APP页面上说要转卖某牛的价值500万的股票,但那个项目是有价无市,能不能卖出去都不好说,而且,兴许还是做做样子给大家看而已。

六、引入第三方投资:这样的口碑,难!难!难!而且一直都是他的家族企业。

七、借钱:资金的净流出平台肯定很早就发现了,也能遇见到资金链断裂的局面,所以,能借到钱或者他想借钱的话,也不至于今天的局面。

综上所述,开源七举措中,唯一能填补资金池的只有“催收出借款”和“变卖资产”,但以平台目前的态度和举动来看,这两条源头也断流了。再这里,我顺便向出借委建议一下,平台不公布方案,说要政府审批,好,我接受这说辞,但难道公布逾期的出借款以及将来初步的筹钱计划也要政府审批吗??????

说完开源,就分析一下节流,也就是资金流出方面——

一、真实出借款:就是上面开源的催收出借款,不再赘述。这个可以平台自己催收,也可以立案后经侦催。

二、平台运营成本:如今的平台已基本停止运作了,但所有员工依旧正常上班,这既是好事(短时间内平台不会跑路),也是坏事(员工的工资还有水电费等都是我们充值的钱呀,多一分钟,就少一分钱)。另外,还有一大“隐形成本”——维稳开支。据前方消息,有一批当地人长期驻守在派出所及政府部门前面,一旦有出借人去到经侦现场报案或者金融办反映情况的话,会立马围上一堆人,抢在出借人之前,哭诉“我们相信平台,我们愿意给平台机会,请不要立案”等等之类的话语,容不得你报案或反映情况。这个运营成本无解,银子只会一直消耗下去。

三、自融项目:还是那句话,如果他的自融项目赚钱的话,就不会闹到如今的局面。他一天不死心,就一天会亏下去。另外,大家都知道的是,他被誉为“最大的牛散户”,众多小散的大神,已经被收割了50%以上的钱。这个钱除非他良心发现,及时止损,主动变卖掉归还我们,否则只能靠经侦介入。

四、固定资产:包括他平台所在的楼层,据说全款买下,但有没有质押出去不得而知。还有他的房产,全款的话属于他的,贷款的话目前还是属于银行的。另外,2012年和别人一起成立了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占了少部分股份,如果他把钱大部分投到里面的话那还好一点,毕竟绝大部分的开发商都能赚钱。这部分资产和自融一样,要么他主动变卖,要么只能靠经侦。

五、流动资产:如上面所说的股票,不再赘述。

六、个人挥霍:这部分是最头疼的,他若买点奢侈品还能保值,若去桑拿、浴足之类的,或者到处出差差旅费,就根本没办法追查。另外,需要指出一点的是,2016年盛世财富崩盘时,老板在自首前就买了接近4个亿的香港保险,把资产转移到了特区,并且与妻子离婚。这种转移资产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可以追回,但从实际操作以及跨越大陆与香港的法律,难度可想而知,所以,你们的会长说“不必怕他转移资产,他敢转移经侦也能追回”未免有点托大了吧。

综上所述,可以节流的要么是靠他主动清盘,别再磨磨蹭蹭地拖下去,要么是赶紧经侦介入。而且拖得越久,平台运营成本、自融亏损及个人挥霍的比例就会越大,所以还是我在第一封信里分析的那样,上策平台主动清盘,中策经侦介入,下策拖拖拖。

或许,有人会更认同出借委他们提出的“确保三年兑付方案稳定执行”这个举措。此举措有三大不妥之处——

第一,阶梯式递增,有拖时间嫌疑。网传的方案如下:

以本人的30W为例,第一个半年只能拿回3%(9000元),第二个半年6%(18000元),第三个半年15%(45000元),第四个半年28%(84000元),最后一个半年48%(144000元)。9000→18000→45000→84000→144000,一个连913方案3%都给不了的人,一个前6个月只能给3%的人,凭什么相信他后面能按时回款?等那么个两三年牛市再度来临他的股票还钱赚钱了?还是说等他的某牛和什么约单成功开辟市场??

第二,根本就没钱了,拿什么兑付?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空空如也的资金池,拿什么给大家兑付?

第三,不仅没钱,还没担保。
迄今为止,平台没有任何的资产透露。展期的温商贷可以宣传自己有154亿的实体项目,而他呢,除了自吹自擂自己估值的某牛说价值30亿,还有什么?所以也不能怪他,因为根本就没钱了,根本就没有底气透露了,主动审核资产是加速自己的灭亡。有人会说,不用管他用什么方式筹钱,他签了担保协议,每月按期回款就好。持有这种想法的也非常的幼稚。这里先讲一个网络流传的段子——

某记者路上遇到了一个放牛的农民,有了以下对话:
记者:假如你有1000万,你愿意全部捐出来资助其他贫困人吗?
农民:我愿意。
记者:假如你只有10万呢?你还愿意全部捐出来吗?
农民:我愿意呀。
记者:那你现在愿意把你这头牛捐出来吗?
农民:滚犊子
记者:为什么?1000万、100万都愿意捐了,这头牛为什么不愿意?
农民:因为我TM的真的有一头牛。

所谓的担保协议,没有一一落实担保的资产的话,只是一纸空文。还是那句话,资产不能覆盖待收,或者没有能覆盖待收的筹钱计划,都是他的拖延战术。再拖下去,他可以干很多事情,例如把钱全部拿去买香港的养老保险,与老婆离婚再让老婆搞投资移民,送子女去美国读书再全部把钱给他上学……

在这里,也强烈表达一下我对现任出借委的不满——

一、软弱无能,身段太低。无条件放任姓郝的,他说不能核实资产就不再核实资产,他说要先等政府审批就对方案守口如瓶,所以,你们到底是出借人的出借委还是他平台的出借委??拿了几千份授权委托书,是授权你去维权去谈判的,不是你们几个人在那里闭门造车。

二、一言堂,容不下半点的质疑。首先,我承认,广泛的民主是不现实的。精英政治(少数人做主)在于高效率,令出必行。而广泛的民主在于群策群力,但效率低,所有意见收集完毕时已是猴年马月。但现在的出借委呢?首先容不得其他出借委的不同意见,已经排挤掉几个主张对郝强硬一点的出借委了。其次是容不得其他出借人的质疑,那个什么cool在群里天天大放厥词、满口喷粪。

三、贸然要求授权委托书,其心可诛。首先,我承认,有一份出借人的授权书确实更容易开展工作,但这种在没有详细计划也没有具体谈判方案的前提下就要求广大出借人寄“全权授权书”的行为,其心可诛(注意,那份授权书的条款已经相当于给予他们全权代理的权利了)!你说要是为了更好和政府沟通,让政府听到我们的心声,那么,你们手广大出借人的《请愿书》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我是出借人XXX,现在平台XXXXXX,我们恳请人民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XXX是我们选出的代表人,现希望通过他们为我们传达心声”。这样一份请愿书,难道不是比出卖自己权益的授权书更好么?

有人会骂我,说我不会行动,只会质疑添乱,什么“你行你上,不行别BB”之类的。首先,我确实不能去现场行动,但用网上流行的一句话是“难道我评论个冰箱,还得先学会制冷?”我不会制造冰箱,我就不能批评他们冰箱的质量不行了吗?其次,我不会行动,但我相信有很多可以行动比现任出借委强得多的人。这里,还要指出一点的是——

当初筹备出借委的时候,星玥建了一个微信群,现任的出借委和很多人包括我都在其中,所有有意参选的人都会被拉进去,截至我被踢出时,群里有70多个人。刚开始他们的十来个人主张是一定要维护平台,后来加入的人多了,有了不同的声音,你们口中的萍姐就把所有人踢掉,把群解散了。据我所知,截至到报名日期,有至少120个人提交了报名申请,最后在微信上发出来的候选人,大家也知道,只有19个人,当中通过什么机制挑选出来的这19个人就不得而知了。而且,投票列表里,你们的“萍姐”是排在第一位的,而按照交表的顺序来说的话,她是第71号候选人。所以,投票列表里,一不是按姓氏排序,二不是按报名顺序,三不是按待收,没有任何的依据,随心所欲。

太长了,这里先发上部,上部就各种怼人,下部就谈谈对下一步具体行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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