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贷 2018.9.29-10:39……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一)(二)(三)(四)……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

绿化贷 2018.9.29-10:39……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一)(二)(三)(四)……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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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四)

2018-09-29

由于部分出借人对“确权”概念及还款方案存在不同理解,在监委会的建议下,经与金融监管相关部门沟通,特做如下补充说明并同步更新到官方网站。

本出借人确认并同意:

1、同意出借人的待收金额核实(客户的实际出借金额和公司后台提供的金额要做一个核实)

2、同意由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偿担保机构)代原借款人偿还本人在绿化贷平台的出借款项。最低还款比例暂按《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执行,本次同意不代表《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中的还款方案为最终执行方案。具体还款执行方案,将根据代偿担保机构现金流、资产变现、催收效果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监委会每季度将与代偿担保机构及绿化贷平台就上一季度还款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并对下一季度的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还款计划进行协商,在此基础上制定客观可行的还款计划并逐渐优化。

3、在代偿担保机构未能如约还款或者未按公告最保守期限完全还款的情况下,本出借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担保方进行追偿,并追加代偿担保机构和绿化贷平台的无限连带责任。

4、在代偿担保机构按逐渐优化的还款方案规定将全部本息归还本出借人后,本出借人对借款人、担保方、代偿担保机构和绿化贷平台的所有债权、担保权消灭。

5、代偿担保机构保证仅以现金方式按还款计划还款,不得自行或引进任何第三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债转股、债权打折、以物抵债等方式偿还。在代偿担保机构丧失还款能力且法院已对其破产申请立案的情况下,或在正常还款期间,经出借人申请,代偿担保机构或绿化贷平台可以协调房产抵偿相应的债权(房产以当时市场价格抵债,且仅限于住宅或商铺,不得捆绑车位或车库等,同时须保证房产符合过户及实际使用的条件)。

6、《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四)》作为《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二)》《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三)》的补充,同具法律效力,若有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四)》为准,并以对出借人有利为原则,适用于已经完成确权的所有出借人。

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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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三)
2018-09-10

由于部分出借人对“确权”概念及还款方案存在误解,特做如下补充说明并同步更新到官方网站。

本出借人确认并同意:

1、同意由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偿担保机构)代原借款人偿还本人在绿化贷平台的出借款项。最低还款比例暂按《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执行,本次确认不代表《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中的还款方案为最终执行方案。具体还款执行方案,将根据代偿担保机构现金流、资产变现、催收效果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监委每季度将与代偿担保机构及绿化贷平台就上一季度还款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并对下一季度的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还款计划进行协商,在此基础上制定客观可行的还款计划并逐渐优化。

2、在代偿担保机构未能如约还款或者未按公告最保守期限完全还款的情况下,本出借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担保方进行追偿,并追加代偿担保机构和绿化贷平台的无限连带责任。

3、在代偿担保机构按逐渐优化的还款方案规定将全部本息归还本出借人后,本出借人对借款人、担保方、代偿担保机构和绿化贷平台的所有债权、担保权消灭。

4、《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三)》作为《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二)》的补充,同具法律效力,若有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三)》为准,并以对出借人有利为原则,适用于已经完成确权的所有出借人。

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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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二)
2018-08-30

绿化贷宣布清盘后,在借款人逾期、担保人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作为代偿担保机构,并承诺分期分比例(以8月24日发布的《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为准)向出借人还款(利息以8月27日发布的《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为准)。同时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还款全部完成之前,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偿担保行为需要得到出借人的认可,此举主要是:为了避免代偿担保机构还款完毕后,出借人仍可以向借款人追偿,从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因此需要出借人在线上进行点击确认。

由于公告和补充说明对此没有表述清楚,引发了部分客户误解。因此,在绿化贷官网中原确权页面进行如下修改:

本出借人确认并同意:

1、同意由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原借款人、担保人按《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的约定时间分期分比例归还本出借人。

2、在代偿担保机构未能如约代偿或者未完全代偿的情况下,本出借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担保方进行追偿,并追加代偿担保机构和绿化贷平台的连带责任。

3、在代偿担保机构将全部本息归还本出借人后,本出借人对借款人、担保方、代偿担保机构和绿化贷平台的所有债权、担保权消灭。

4.《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二)》作为《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的补充,同具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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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贷良性退出方案补充说明
2018-08-27

绿化贷平台于2018年8月24日发布《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现对有关内容作以下补充说明,官网公告同步上线,盖章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出借人通过绿化贷平台与借款方、担保方存在债权债务及担保关系,为了更好的保障出借人权益,特增加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以上债权债务的代偿担保机构,并由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真实足额的资产为该代偿提供担保。

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整合了其自身和关联企业的资产和应收账款,该部分资产、应收账款的担保承诺函已经由所有者出具,以上资产和应收账款经初步评估价值23.44亿元。

目前受托方已经邀请了独立的审计、会计、评估等机构对此进行评估,并将于2018年9月10日前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还款能力评估报告。若报告显示评估价值小于或等于代偿总金额(5.7亿元),则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继续追加资产,直到评估价值达到代偿总额的(5.7亿元)150%以上。

出借人确权约定内容做如下补充:

为了保证本出借人能如期足额收到还款,特做如下约定,本约定对各方,包括:出借人、借款人、担保方、受托方、代偿担保机构等均有约束力,各方均须严格遵守,否则守约方拥有向违约方追偿的权利:

第一:本出借人委托并授权: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代本人向借款人和担保方追讨欠款。委托期间,原出借、担保合同依然有效,在代偿担保机构不能按时足额还款时,本出借人有收回此委托并自行处置的权利;

第二:本出借人同意并授权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将追回的本人欠款进行统一集中,并按方案约定面向所有出借人按比例统一还款(每月定期公示),受托方保证:该部分回款仅用做给出借人还款,不得挪用和侵占,否则受托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借人也拥有对此要求追偿的权利;

第三:所有出借人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方案约定的最长时间。受托方承诺加大催收力度,积极加大还款比例和金额,力争最大限度缩短还款时间。在约定的还款期间,代偿担保机构必须保证按方案约定的最低比例进行按时还款,否则出借人拥有对此起诉、追偿的权利。

第四:本出借人本金的利息计算方式由原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变更为:

2019年8月13日及以前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三年定存利率(年化:2.75%)计算;

2019年8月14日—2020年8月13日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三年定存利率的1.5倍(年化:4.125%)计算;

2020年8月14日及以后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三年定存利率的2倍(年化:5.5%)计算。

第五: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本出借人未按时或足额收到全部确权的本金和按第三条约定标准计算的利息,本出借人有权向原借款人、担保机构就剩余本金和利息继续追偿,也可以向代偿担保机构追偿剩余本金和利息,直到所有本金和利息全部足额收回。

第六: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本出借人按时或提前收到全部确权的本金和按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标准计算的利息后,本委托关系解除。内蒙古蒙通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偿担保义务同时解除。本出借人与原借款人、担保机构的债权、担保关系也同时解除。本人对借款人、担保方、受托方、代偿担保机构的所有债权(含本金、利息)、担保权等实体权利消灭。

第七:本说明对在发布之前已经确权的同样适用。

第八:以上条款本出借人全部仔细阅读,并知晓和同意。特此声明。

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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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贷良性清盘退出公告

2018-08-24

绿化贷上线至今已运营三年,始终以践行普惠金融为初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有序推进各项合规进程,在广大出借人的支持下得以迅速发展。平台在此对各位出借人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任表示诚挚的谢意!

然而,自2018年6月以来,网贷行业生存环境急剧恶化,借款人还款意愿急剧下降,造成大面积逾期现象,对网贷行业造成结构性冲击。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平台出借人利益,降低出借人因行业风险可能遭受的损失,经慎重考虑,平台决定良性退出网贷行业,全面清理对接资产,依法严格执行分期还款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绿化贷严格遵循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进行良性退出,清盘期间全程接受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深圳市金融办、福田区金融办、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侦大队、莲花派出所、莲花街道等相关监管单位的监督指导。

二、良性清盘期间,平台将全程保障网站及APP的正常运营。

三、平台充值、投标功能暂时关闭,提现功能正常。

四、还款方案

50000元及以下待收本金还款方案:

还款期间剩余本金按2018年8月13日银行三年期定存利率(年化2.75%)计息,每月统计,并于结清日同时结清本金与该利息。

50000元以上待收本金还款方案:

还款期间剩余本金按2018年8月13日银行三年期定存利率(年化2.75%)计息,每月统计,并于第36个月同时结清本金与该利息。

平台将持续开展催收、资产变现工作,尽最大努力提高效率。若项目催收、资产变现等工作进展顺利,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还款比例,以便提前完成还款工作。

五、待收本金在50万元及以上的出借人,平台股东可协调优质股权、以物抵债(货物、房产等有价实物)等项目。如果这类出借人有意向,可联系平台客服进行登记,平台将协助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六、还款工作将于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完成。首期还款工作将于2018年9月15日开始进行。

七、平台将以线下转账的形式开展还款工作,请尽快完成存管账户余额的提现操作。因上海银行存管系统限制,平台无法获取出借人的完整银行卡信息,请有待收本金的出借人在如下页面自行补充信息,以免延误收款。

PC端:https://user.lvhuadai.com/cash_bank

移动端:https://m.lvhuadai.com/withdrawal_bankcard

八、为了确保还款工作的合法按期开展,出借人需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确权操作,未按期完成操作的出借人将无法按期获得还款。确权系统将持续开放,未按期完成相应操作的出借人后续可进入系统补充办理,并于完成确权之日起的首个还款日获得当期还款及未确权期间的历史还款。确权操作页面如下:

PC端:https://user.lvhuadai.com/authentic

移动端:https://m.lvhuadai.com/authentic

三年以来,绿化贷真心实意为出借人负责的态度始终如一。我们承诺,良性退出期间,平台所有股东、高管不失联不跑路,在相关政府部门监督下有序良性完成还款工作。平台将通过官网、官方QQ群及客服等渠道及时向全体出借人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处置好资产,对每一个出借人负责到底,善始善终,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绿化贷再次向平台全体出借人表示诚挚的歉意与感谢。

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月还款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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