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在线 2018.10.12-9:55……10月11日新联在线诈骗案善后工作协调会……借委会与广州市金融局、广州市天河区金融局、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广州市天河区经侦大队、广州市天河区信访局的领导进行了见面沟通,并就广大出借人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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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新联在线诈骗案善后工作协调会(10月12日)
借委会 新联WQ在行动 2018.10.12
时 间:2018年10月11日下午
地 点:广州市天河区信访局
会议主题:新联在线诈骗案善后工作协调会
参会人员:
广州市金融局 欧处长
广州市金融局 黄科长
广州市天河区信访局 杨副局长
广州市天河区金融局 于处长
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 刘检察官
广州市天河区经侦大队 黄教导员
广州市天河区金融局 毕律师
新联在线出借人委员会成员:何**、李**、陈**、谢**、徐**,
新联在线出借人委员会成员(场外):黄**、肖**
基于广州市金融工作局905公告、25日-26日现场沟通以及9月30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的案情进展公告,借委会与广州市金融局、广州市天河区金融局、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广州市天河区经侦大队、广州市天河区信访局的领导进行了见面沟通,并就广大出借人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和探讨。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1、司法审计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司法审计9月份已经请司法审计公司开始审计,具体的进展、时间结点待回去后了解,目前还没有审计报告。
2、针对目前新联诈骗案件已经移交到预审大队,针对后续的追赃挽损借委会如何参与、对接?
目前仍然可以通过邓警官对接(邓警官一直在协助侦办案件),预审大队的对接人要经过请示后才能确定。
预审大队目前继续侦办案件,2个月内提起公诉到区检察院。对于追赃挽损的进展情况,时间要根据案件进度,会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
借委代表表达了将继续提交线索给预审大队,并且能畅通渠道;关于线索是否有效也希望能得到回复。
3、国十条规定的股东负连带责任落实情况,出借人如何协助配合追赃?刑民同步,审前返还?
市金融局回复:国十条规定没有正式发文,不是一个正式的政策文件;对股东是否负连带责任,按公司法的规定是股东在有限的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涉及刑事犯罪,有可能被法院判退赔和追缴,涉及到个人财产,退回犯罪所得;至于股东是否涉及刑事犯罪,要根据公安调查的情况(依据证据),由法院最终判定;
刑民同步的前提要取决于资产和资金的流向,向经侦/预审大队提供有力的线索及证据,配合追赃工作。另外,民事部分要确认真标的部分有多少钱,有利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4、由政府主导的成立的处置工作小组什么时候成立?关于905公告的落实情况。
区金融局领导回复:上次已经答复,已经成立工作组,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阶段,按照金融局的职责,行政机关能够介入的很少,设立政府监管账号、兑付方案要等破案、法院判了之后,现在能够做的最多的就是听你们的诉求,跟其他部门来协调工作。
对于是否成立处置工作小组目前还没有,要等法院判决后,暂时也不能确定时间计划,还要向上级汇报研究讨论;金融局不能主导去成立处置工作小组,作为行政部门,受相应政策法规的约束,金融局不具备催债等职能,也没有相应的预算。
成立处置工作组存在很大困难:包括人员、资金、平台方面,就算目前有这个工作组,也很难开展工作。
借委代表提议:在市、区工作组、借委会的基础上,先行成立处置工作小组,在经侦能够公开的18个新联账户中正常回款情况的企业里面,进行真标的监督和追偿工作,由公安局、政府部门配合律师函启动正常的催收还款,市、区金融局将在下周的时间点予以回复。
5、新联在线运营两个独立网站,其中金融科技平台没有立案,法人还在逍遥法外、需要有文字确认金融科技平台已包含同一个案件中立案?
经侦大队回复:上次也说过了,两个平台是并案处理,金融科技平台的法人正在调查取证,如果有犯罪嫌疑的话,我们不会放过的,欢迎提供线索。
对于我们的诉求,黄教导员已记录,会向领导汇报。
6、要让出借人知道有多少钱,钱在哪里?追赃情况如何?出借人急需知道新联在线资产状况!
检察院回复:在经侦转交检察院期间,起初是以非吸立案,但检察院了解案情后,新联在线存在很多假标、自融的问题,检察院不以非吸定性而是以集资诈骗定性,其中赃款追缴是一个重点,检查官表示希望尽可能的帮助出借人最大程度上的挽损。
7、关于请求出台要求真标还款以及警告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公告。
市金融局回复:现场记录并回去研究讨论、向领导汇报。
8、关于新联在线4位高管的态度,是否愿意兑付?
经侦未透露情况;
检察院回复:根据办案经验,需要账户上冻结的有钱,了解资金的流向,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若有相应的资产,需要提供准确的证据线索。
9、下一步如何继续提交新的证据线索?
对新联高管进行批捕以后,检察院主要负责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标准,工作时间为7天,若认为证据不足,则退回公安继续侦办,检察院主要与公安对接。借委会若有有力线索证据,还是与经侦/预审大队对接。
10、关于前股东(包括境外的)的责任,目前的状态以及进展情况。
经侦大队回复:目前还在收集证据,处于侦查阶段;关于叶方通,经侦大队有与上海公安沟通对接。
11、对于广大出借人质疑新联在线总裁办邱道媛与金融局邱局长的关系问题,需要澄清。
市金融局回复:不存在,无需回应;有疑问的话,可以向监察委、纪委等有关部门反映。
12、关于省市信访局诉求的办理进度以及结果。
目前信访已经转办给区公安分局。
13、出借人代表再次将呈请书提交给区检察院刘检察官。
新联在线出借人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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