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贷 2018.10.28-9:16……说句心里话,我对《9.13方案》持默认态度,毕竟经济大环境不好,给晋商贷一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但是,自从《10.22担保协议书》发布,我才醒悟,原来9.13方案是个烟幕弹,为转移财产铺垫。平台4.0是个坑,就等着人家填土掩埋了;5.0是个幌子,就等着那些“超人”去投了,所以我对晋商贷砌底的失去信心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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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8 09:16
醒醒吧晋商贷的投资人
晋商贷的投友们,丢掉幻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吧。
首先感谢网贷**平台为我们晋商贷投资人提供了发表意见的场所,其中也不乏一些“晋商贷的投资人”吃了晋商贷丢弃的几块骨头和铜板(铜板是我们投资人的血汗铜板),而丧尽天良,发表一些不理性的言论,在这里我一并回敬。
而更让我看到了希望的,是那些(一声叹息6606,你作为我们晋商贷投资人的代表还是合格的,您是我的全权委托人)有思想、有主见的理性投资人。是您们给我勇气(说句心里话,我对《9.13方案》持默认态度,毕竟经济大环境不好,给晋商贷一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但是,自从《10.22担保协议书》发布,我才醒悟,原来9.13方案是个烟幕弹,为转移财产铺垫。平台4.0是个坑,就等着人家填土掩埋了;5.0是个幌子,就等着那些“超人”去投了,所以我对晋商贷砌底的失去信心和耐心)。
我把2018-10-24在太原市公安局“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写的举报信向你们公布如下:
进度查询
· 您好,这里将为您提供线索举报办理进度的查询服务,注册用户请登录,访客用户请输入您提交信息系统生成的流水号和您设置的密码进行查询。
· 您于2018/10/24 14:21:06提问:
· *********。我于******在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23号北方君威四层,法定代表人:郝晓海,股东:郝晓海占股90%、靳育军占股4%、何峥占股3%、陈曦占股3%)的晋商贷平台分别投资人民币******元(电子版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晋商贷于2018-10-22发布所谓《晋商贷关于剥离不合规业务及旧系统兑付方案担保协议书》,晋商贷称其不合规业务,一是非法自融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二是非法套用别人信息(没有真实的借款人)发布虚假标的,涉嫌集资**罪。我认为晋商贷平台符合《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之规定和集资**罪两个条件,据此向贵局举报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敬请贵局予以立案侦查标的真实性和资金去向,在贵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制定还款计划,并予以备案,最大限度的为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举报人:*** 2018-10-24
· 公安机关于2018/10/24 17:04:50回复:
· 您好,经管理员核实,此案件已由小店刑警大队受理调查,正在积极工作中,外地投资市民可通过邮寄报案材料的方式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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