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洲财富 2017.9.29-20:41……2017年9月27日会议……江干政府和公安在追缴保全资产方面己做了大量的工作,超出了一般政府部门介入的深度。山西五台山银行的2370多万已全部追回,本金没有损失。在高院的协调下,忻州银行的股权处置方式已与有关方面达成了“平等分担损失”的协议。厦门月子会所处置也已达成协议,尚可收回200万。普惠端回款已近3亿,其他尚在追讨中。对杨卫国的九辆高档轿车己查封,对杨的公司采取了财务冻结、股权保全等措施,只有华通汽车尚无确定方案。但确有不少损失己无法追回。案件宣判后将由法院执行局加大资产的追缴力度,比现在公安政府行为更有效……7月12日的庭审会上出现了三种意见:公诉方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起诉。辩护律师作了“无罪”辩护。代理人律师做了“集资诈骗罪”的指正。法院目前尚在对该案进行内部讨论
——
9月27日会议
望洲债权人 望洲财富 2017-09-29
9月27日,江干区政法委和公检法的相关人员与应约前来的十名债权人代表在江干信访接待中心进行了全面对话,回答了部分债权人的提问。此次会议是7.12杨卫国庭审后债权人多次到各个有关部门提交诉求咨询问题,9月22日在江干信访接待中心因为债权人的诉求和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江干政法委干黎生书记与到场债权人约定9.27联合公检法多个部门办案人员听取债权人的意见和解答相关问题。
一 “望洲案件”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检方是以单位犯罪起诉的。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诉讼代表人出庭,所以《起诉书》没有写单位名称,但内容表述均是按单位犯罪展开的。
二 关于扩大涉案单位、增加犯罪嫌疑人员(特别是内部高管)的问题。
目前尚无明确证据表明你们所提的2人涉嫌犯罪。但主犯宣判后会有第二批被起诉的人员。江干公安在立案的初期就按“三统两分”原则,向公安部发了协查通报,不少地方还在侦查中,等主犯判后其他城市会跟上的。
三 关于加大资产保全、减少资产流失的问题。
江干政府和公安在追缴保全资产方面己做了大量的工作,超出了一般政府部门介入的深度。山西五台山银行的2370多万已全部追回,本金没有损失。在高院的协调下,忻州银行的股权处置方式已与有关方面达成了“平等分担损失”的协议。厦门月子会所处置也已达成协议,尚可收回200万。普惠端回款已近3亿,其他尚在追讨中。对杨卫国的九辆高档轿车己查封,对杨的公司采取了财务冻结、股权保全等措施,只有华通汽车尚无确定方案。但确有不少损失己无法追回。案件宣判后将由法院执行局加大资产的追缴力度,比现在公安政府行为更有效。
四 关于案件定性的问题。
7月12日的庭审会上出现了三种意见:公诉方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起诉。辩护律师作了“无罪”辩护。代理人律师做了“集资诈骗罪”的指正。法院目前尚在对该案进行内部讨论,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人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在判决书中会对相关问题作出统一答复。
代表们在会上对办案进程提出了新的诉求:
1. 要请具有司法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现有的《审计报告》进行完善,明确审计的起止日期,彻底查清债权人的资金流向。
2. 要准确回答杨伟国在法庭上所说的真实的自有资产及去向,不能让其信口雌黄。
3. 要穷尽司法手段,将杨卫国的涉案单位及早绳之以法!
4. 要继续加大侦查力度,确认杨是否具有销毁财务凭证,伪造银行公章的行为?把做假担保的责任人找出来。
5. 要千方百计减少债权人的损失。现有资产不能“脱保”;虚假成本和不合理的支出应坚决否定,予以追缴。
6. 对普惠端的所谓“死账”,应以惩治老赖的方式公布于众,债权人将以自己的方式积极协助公安予以追缴。
7. 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高检诉【2017】14号 2017年6月1日的《会议纪要》中对集资诈骗罪的五条认定标准,杨卫国几乎全部符合,江干应及早将“望洲案件”移送杭州中院办理。
干书记在会议结束前再次表明了江干的态度:这次会就是听取大家的意见,是有成效的。有些意见,我们会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和向上汇报,有问题还可以继续召开会议,请大家一定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望洲债权人
2017-9-28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