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在线 2018.12.7-21:21……区金融局沟通纪要(12月6日)

新联在线 2018.12.7-21:21……区金融局沟通纪要(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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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局沟通纪要(12月6日)

新联借委会 今天

基于市和区金融局正常沟通已暂停4个星期以上,就此前关于处置小组及相关情况作必要沟通了解,反馈借委最近焦点问题。
1. 市金融局:明确表示市金融局不会再安排在局里接访出借人,相关沟通会可以安排在区信访接访相关问题。区金融局是基层直接对接单位,具体处置小组的工作主要是由区金融局主持,市金融局和区金融局之间并非直属管辖关系,市金融局只能指导区金融局工作而已。关于日常沟通会的安排,市金融局可以协调安排下次会面,对于下午借委代表直接拜访区金融局了解相关一事,市金融局可以安排代表参与沟通。
2. 区金融局:余处、简科等三人安排接待并沟通交流以下问题:
1).区金融局回应此前陈科长电话回应孙先生(出借人)的情况有报备。
2).新联处置小组的相关筹备工作计划如下述:
① 地方:区金融局目前就政府资源考察过”五山”&”东圃”两处房产,属于毛胚房状态,有电和四面墙,其它都没有配置的。
② 人员:
A. 借委:借委代表作为处置小组的主体,政府人员不参与,只能指导和协调相关展开工作。
B. 高管:经协调公检法得到的结果均表示取保候审可能性很低,随着案件查办更深,他们取保的可能更低。
C. 高管律师:高管律师的沟通是有意义的,也是目前唯一可能接通高管和借委的管道,金融局会尽协调职能安排更多高管律师与借委沟通的机会,但政府不会直接参与我们两方的沟通。
D. 前员工:政府没有权利约束前员工回归岗位工作。
E. 专业资源:金融局所购买的法律服务可以提供给处置小组使用,会计师方面也可以协调提供。
F. 数据:关于新联的借款合同完整数据,目前经侦锁定这些数据,曾要求经侦方面开放提供这些数据,但经侦方面表示案件侦破阶段,开放数据不利与侦破案件,经侦依法拒绝提供,金融局暂时无法突破这个难题。
③ 经费:政府目前没有支持处置小组的预算,如果以专项资金去申请,审计估计也不会通过。
④ 数据:关于新联的借款合同完整数据,目前经侦锁定这些数据,曾要求经侦方面开放提供这些数据,但经侦方面表示案件侦破阶段,开放数据不利与侦破案件,经侦依法拒绝提供,金融局暂时无法突破这个难题。
⑤ 运作:
综上情况,即使以上1~3条件均成熟,经侦不开放平台脱敏合同数据,处置小组即使成立了,也无法真正意义上展开工作,因为既没有完整的合同数据,也没有新联的公章,如何展开工作?如果勉强先成立后完善新联处置小组的设想,余处并不认同,因为成立了处置小组出借人对处置小组的借委和政府就会有所期待,如果经侦始终不开放数据,处置小组势必无法展开工作,出借人最终会质疑借委代表,质疑金融局指导成立的新联处置小组,这样的结果大家都接受不了。
      就此情况,区金融局也参与过多次多部门协调会,最近一次是副市长主持的专项会议,政府的各职能部门有相关的法律和工作规范约束,各部门都不能也不敢越过规范为新联处置小组违规破例开展工作。下周?是下一次跨部门意见协调会,期待会有突破吧。
3. 借委代表向区金融局反馈借委焦点问题并再次约定下次沟通安排。
1) 新联网站及后台数据出现崩溃和异常的情况,现场展示新联APP数据异常情况,借委向经侦反馈问题无任何回应,请金融局协调经侦对此作书面回应。
2) 目前新联案件已经转至检察院阶段,案件已算是阶段性节点,请协调检察院或经侦发出案件通报情况,广大出借人关切。
      金融局认为两个月没有公告可能是案件冻结资产未有大的突破,所以新案情公告也可以因此没有。他们会转达经侦和检察院我们的诉求。
3) 借委了解目前处置小组推进僵局重要原因在于政府司法和行政体系中的工作规范的约束,导致各部门不可能越界支持推进处置小组如愿展开工作,借委表示愿意联合广大出借人,配合金融局相关部门向省市政府或政法机构提出合理联名诉求,为新联处置小组如期展开工作营造一些空间,让金融局和经侦部门配合支持处置小组展开工作解后顾之忧。希望金融局指导我们下一步的工作。
4) 金融局将下周继续协调高管律师与借委代表见面,届时金融局的律师也可以给予借委人员指导的法律支援,更好地与高管律师沟通,推进有建设性的工作开展。
5) 金融局计划安排下周四下午,协调市区金融局代表,检察院代表,经侦代表在区信访局安排沟通会。就以上诉求反馈及保持与借委沟通交流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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