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贷网 2019.1.11-13:23……“好朋友一起走”方案框架方案说明

宜贷网 2019.1.11-13:23……“好朋友一起走”方案框架方案说明


“好朋友一起走”方案框架方案说明

流云2013 发表于 2019-1-11 10:40
本帖最后由 流云2013 于 2019-1-11 13:23 编辑

方案框架的背景:
基于我的调查和专业能力,我这样看待目前的形势:首先,宜贷平台宣布良性退出,这是平台的权利,大家不妨仔细看看《上海市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导意见》(试行)。既然平台想退出,大家就不能指望今后像以前按期回款的美好时光。广大出借人得做好平台死亡的准备。根据出借人与平台签订的《中介合同》和《授权委托书》,目前出借人的债权、抵押权和回款资金流都在平台以及平台指定的资产端手里。正常情况下,一个人要死亡了,就应该处理好后事。各位出借人的债权资产在一个快要死亡的人(宜贷平台)手里,各位的反应应该是什么?当然是赶紧让平台把代管的资产过户到我们出借人名下,把资金流导向我们能控制的主体上啊。但是,有些出借人没做任何准备的情况,急着把平台弄死。我不知道是过于自信还是另有所图。总之,我不能理解这种做法。因此,我今天把我制订的退出方案框架公布出来,供广大出借人参考,也向宜贷平台提出初步磋商的方案。我希望在此基础上,出借人与平台能尽快达成一致,希望时间还来得及。
现在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不妨直接跟大家说,我一点都不希望经侦介入宜贷平台。我曾与供应链贷的出借人建议过让经侦介入处理供应链贷问题,是因为我判断供应链贷构成刑案,经侦介入更有利于挽回损失。但是,我起草的供应链控告书目标指向的是主犯新联控股以及可能涉案的平台大股东、发供应链贷标时平台的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没有把目标指向平台。我认为这样更符合我了解的情况,也更有利于大方出借人处理后续事宜。一旦经侦全面介入宜贷平台,经侦会以怀疑一切的精神封帐,控制关键人。到时候一切谈判可能都不可能再有,各位出借人目前这种回款状况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得以恢复,是否混清也不会考虑出借人的意见,一切都是公权力机关说了算。有人不在乎这种局面,但我有钱在里面,我在乎!曾有些人信任我,我也不能辜负那些作为信任我的出借人,因此,我制订了下面的退出方案框架,供大家参考。我希望大家认真看看,多分析思考。稍后我还会发布一份方案的说明,稍微细说一下方案的思路。
这里,我申明一下,以下面的方案系个人提出的方案,虽然本人系出借人监察委员会成员,但不代表出委会,我仅以我个人专业能力制订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能得到平台的积极回应。

“好朋友一起走”退出方案框架的基本原则就是尊重法律,尊重出借人与平台、借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鉴于目前平台已经决定退出,这是平台的权利,出借人无权干涉,但是,由于平台经营的关系导致广大出借人不信任平台,导致双方无法建立信任关系,从而在平台退出这种变故之下,双方难以达成有效的协议解决目前的问题。这种时候,一种出路是找第三方权威为信用担保,最为方便的就是政府主管部门。但大家可以仔细阅读一下《上海市网贷机构退出指引》(试行),政府仅要求退出的网贷机构作备案,意思是并不表态。同时《指引》还阐明用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网贷机构退出问题。所以,从要求政府提供信用担保而言,可能性不大。另一种方法是理清权属关系,以法律为后盾,相互制约。对于出借人而言,首先要在法律层面明确债权和抵押权。同时,对于平台而言,剥离了属于出借人的资产,也可以澄清收割出借人的传言,也不用承担巨大的责任。我认为这是一种合理的妥协。
第一,出借人的诉求是尽最大可能保住本息利益。而根据与平台沟通了解的情况是平台要求首先满足所有出借人本金。平台说明这是政府对平台的要求。这一解释很符合政府的思路和风格。我认为是很有可能的。因此,方案也需要影响平台的这一诉求。只有满足了双方基本诉求之后,双方才有达成一致的可能。
第二,自愿参与,但尽可能争取出借人最大程度参与。方案首先就要尊重法律,尊重出借人以往签的合同,将来才能避免无穷无尽的诉讼而被拖垮。其次是要争取广大出借人的理解和关注,尽可能的参与到本方案中来。参与的人多了,坏帐准备金池才能变大,能更有能力解决坏帐。而这个坏帐准备金池由出借人所有并控制,相信没人敢也没有机会在这里动手脚。在方案框架中,我们需要进行各种数据调查,根据调查测算坏帐标准,坏帐率。通过调查,不仅得到方案需要的数据,同时也需要调动广大出借人参与共同制订方案,提高参与度。平台只可能有一种退出方案,不参与的出借人,从法律上来讲,以后就只有单独面对平台和资产端。我个人认为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此,希望每一位出借人都关注此事,参与到退出方案中来。
第三,“好朋友一起走”方案对原有的法律关系做了最小的修改,避免对法律关系进行大修改,防止因法律关系巨大变动导致以后法律纠纷不断。方案仅对利益攸关的抵押权部分作了修正,使权属更清晰。在解决坏帐方面,做了一个兜底本金的方案,给大家提供信心,使大家有耐心渡过最为困难的高逾期率时期。
第三、设立持有抵押权的实体的目的。目前出借人赖以实现做债权的资产就是抵押权。而目前抵押权不在出借人手里,基本于对平台的不信任,出借人不掌握抵押权,就无法克服心里的恐慌。所以,抵押权必须掌握在出借人手里。同时,鉴于宜贷平台目前股东置身事外的情况,无法对宜贷平台作出权力结构调整,在原有权力架构上无法加入出借人元素。所以,不得不另设立实体来解决权力架构问题。
第四、坏帐准备金来源于出借人未来收益,另行组建实体,由参与退出计划的全体出借人来控制。出借的未来回款,相当于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由抵押权实体分配给出借人,这部分资金包括未来收益本金和部分收益。另一部分注入坏帐准备金实体,建帐注明每位出借人的份额。这部分类似于出借人为保障收回本金的保险金。这一做法,是响应平台的要求,必须保障出借人本金。相比于平台提出的方案,虽然出借人收回本金的速度要慢一些,但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估算充足的话,应该可以保证每位出借人至少能回本金。这是广大出借人目前面临的共同风险,那就应该共同承担。
有传言说平台有收割团队准备收割,好吧。在我的方案中,坏帐准备金就是我们的收割资金,我们自己收割自己,是肉也烂在自己手里。
第五、风险控制。一份预计执行五年甚至更长的方案,风险是巨大的。为此,方案设计了多层风险控制体系。一是最关键的抵押权清晰化。由出借人控制。一旦平台或资产端出了问题,甚至破产,出借人凭着手里的资产,可能自行催收债权。为出借人提供最基本的保证。二是,设立抵押权代持实体与宜贷平台实施风险隔离。如果将来宜贷平台出更为严重的状况,通过一层隔离,比资产混在宜贷平台好得多。对于平台而言,资产脱离了平台,承担的责任也要轻得多。三是坏帐准备金掌握在出借人手里,即使平台和资产端倒闭破产,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出借人还有一笔共同资金,用于催收共同债权。
第六、实施成本。在我的设计里,抵押权持有实体和坏帐准备金实体都必须最小化运行。日常的工作由平台继续负责。只有在平台无以为继的情况下,才接管平台的工作。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会产生有实质影响的运营费用。当然,运营费用还需要进一步精细测算。我的设想是通过与政府部门协调,成立民间非企业法人组织,争取运营成本最低。
第七、供应链贷是一个难解的问题。我想设计一份调查,让大家参与如何解决。基本的思路是出钱的人自己考虑该给多少钱填这个坑。当然,我也呼吁大家放弃怨念,成为真正的好朋友一起走下去。帮助供应链贷的出借人共渡难关。
第八、风险分类评估。我与资产端了解情况,通过判决也能看到一些催收情况。基本上,介定坏帐与时间有关系,那就由出借自己来决定什么是坏帐吧。还有,车宜贷和房宜贷的回款期有差别,更别提供应链贷了。因此,根据不同类标的风险,以及回款期,定义不同的坏帐标准。
第九、我推测,如果如资产端和平台保证那样,资产足值、真实。那么,除了供应链贷以外,其他类标出现彻底坏帐的可能不高。仅是拖时间而已。所以,如果有出借人在标符合我们定义的坏帐标准而出售给坏帐准备金实体,实体仅是本金收购,将来按合同收回债权后,实体是有利息收益的。因此,在后期坏帐准备金实体有可能会盈利。所以,在设计方案的时候,还包含了最终的分配机制。在本方案中,出借人的资金流向清晰可见,把债权也压柞到极致。
同样《好朋友一起走退出方案框架》一样,求打赏,但这是方案框架的补充,打赏请随意。
饶延刚 版权所有 2019年1月11日


XJ428256 发表于 昨天 11:30

一个律师被骗了69万,还好意思在这里秀智商,好搞笑,请说明你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看看还有哪个人敢让你代理,我们普通人被骗傻了也罢了,一个律师也敢承认自己是傻子,好搞笑


龙飞凤舞0320 发表于 3 小时前

对“好朋友一起走退出方案及其说明”的一些领会和认识
今天初步拜读了饶延刚先生/女士的“好朋友一起走”退出方案及其说明,对于作者基于自身的调查和专业能力,写出此文,笔者表示尊敬。下面笔者谈谈自身部分观点。
一、文中首先提醒大家看看《上海市指导意见》,指出宜贷网有权宣布良性退出。这个我表示赞同。目前存在争议较大的是:目前平台或出借人提出的退出方案到底是不是良性的。所以我觉得大家就听作者的,看看《上海市指导意见》文中具体有没有关于退出的条款呢?大家不妨学习一下具体内容,共同探讨方案。打麻将自己放炮输钱,自认倒霉;可是有人出老千,或是赢了钱不许走,搞霸王条款,当然不愿意。那么现在平台每次提出方案出借人都不满,出借人提出的方案平台又不愿意,咋办?——学习指导意见,共同探讨方案。
笔者支持学习《指导意见》,更支持全面学习、仔细学习《指导意见》。
二、作者说有出借人有急着把平台弄死的想法,我也不赞成这种想法。平台始终公开表态要加强对话,要争取监管,所以对于平台寻求合法依规的想法,大家都应该支持。甚至说平台多次申请监管未果,出借委都应该友情出手,帮助平台联系上海市监管部门,早日促成监管,而不是集中上访或是闹事。
笔者支持双方对话,反对任何一方搞事,尤其不可以扰乱公共秩序。
三、作者说一点都不希望经侦介入平台,担心钱款被冻结(原文是精神封账,我猜是这个意思),我对此完全理解。不过,如果平台涉及违法犯罪,任何公民都不可以包庇纵容哦。公司方也多次强调了经营的合法、资产的真实,掷地有声的话赢得了一部分出借人的信任。而且就算经侦介入,身正不怕影子斜,公司是有信心的嘛。马路上交警拦车查酒驾,司机、乘客、路人都无权干涉,不是酒驾放行呗,是酒驾的话…… 我不开车,不太清楚咋处理,反正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吧。
笔者认为公民有权报案,经侦有权介入,公司有义务接受经侦检查。
四、作者关于供应链贷,基本的思路是出钱的人自己考虑该给多少钱填这个坑,以及还有其他表述。我这方面真的没看懂。一个公司有卖保险有卖定存,种类好多,他说我卖保险赔本了,你们定存的客户帮个忙,利息少点吧,我要填坑。或者我的理解错误,父债子还,供应链贷是爹,其他都是儿子。
恳请其他出借人也像作者一样,基于自身的调查和专业能力,深入探讨,不吝赐教。
笔者抛砖引玉,不管大家觉得有没有价值,都不要打赏。因为笔者不具备律师专业能力,受之有愧。拒绝提供二维码。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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