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林金融 2019.2.14-17:07……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案发后,警方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初步追缴现金15亿余元

善林金融 2019.2.14-17:07……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案发后,警方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初步追缴现金15亿余元


(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今日发布的一份失信年度报告中,“案例五:善林金融涉嫌集资诈骗案”收录进了“失信重点聚焦及典型案例”一节,其他四个案例是:案例一:权健公司涉嫌传销及虚假广告犯罪案;案例二:安逸之家和鸿润德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案;案例三:长春长生假疫苗案;案例四:辉丰公司严重环境污染案)

【重磅】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2018年失信黑名单年度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4 来源: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案例五:善林金融涉嫌集资诈骗案

  P2P网贷平台是依托于互联网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具有交易简单、快捷、门槛低的优势,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2018年,P2P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发,大量平台集中暴雷,出现提现困难、平台失联、负责人跑路、终止运营等问题,其中诸多问题平台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在集资诈骗活动中,当事平台往往会假借P2P网贷之名,以正常的投资项目为幌子,实际上玩着借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以高收益,高返佣等为噱头进行宣传,吸引广大投资者的加入,聚集的资金被其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其行为严重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挫伤市场信心,给投资者带来财产损失,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善林金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86217015E ,注册时间2013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伯云。

  2018年9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将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上海市公安机关侦查,自2013年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为解决其公司项目资金问题,注册组建善林金融,后陆续在全国29个省份设立1120家分公司及门店,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对外销售虚构的债权类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2015年2月起,又先后设立“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同样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饵,通过上述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绝大部分非法集资款被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以此制造公司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部分非法集资款被挥霍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213亿余元。案发后,警方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初步追缴现金1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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