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范 2019.2.19-22:55……关于申磊0218日周总结中关于资产处置方面的陷阱
关于申磊0218日周总结中关于资产处置方面的陷阱
理财范工作组 今天
一、关于法拍的情况
原则:任何“第三方”提供抵债的资产都必须由“第三方”或者平台变现后以现金方式返还给出借人,所产生的缺口(或者说敞口)应当由处置变现资产的“第三方”或平台弥补。
解析:有人总拿法拍可能价格低、损失大来吓唬出借人,请注意:法拍是以实际拍得成交价及收到款项额来冲抵债务额的。即无论你评估值多少,都以实际拍得额冲减债务额。你平台、三方拿个房子说值3亿,法拍下来1个亿,就算你还了1个亿债,不是算你还了3个亿债!
二、出借人组织是否具备处置资产的资质
借委会非注册登记的社团法人,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地位,自然不能依法接收、处置资产。借委会设置“资产处置小组”其实不合适,应该叫“资产处置监督小组”
三、平台解决问题的陷阱分析
申所说法律层面最理想是出借人接资产,也就是平台与三方的理想就是由出借人来补这个缺口。
但是目前出借人组织没有资质,不具有可操作性,但是他们确实在这方面动脑筋。
结论:陷阱已识破,谁也别想打让出借人弥补缺口(或敞口)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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