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民贷 2019.3.25-0:04……关于“民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2019年3月24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对温州佰卓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民民贷”)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截至目前,“民民贷”公司法定代表人华某等6名公司管理人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鹿城公安分局正全力开展案件侦办以及涉案资产查控等工作。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并依法进行处置,请投资人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

民民贷 2019.3.25-0:04……关于“民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2019年3月24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对温州佰卓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民民贷”)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截至目前,“民民贷”公司法定代表人华某等6名公司管理人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鹿城公安分局正全力开展案件侦办以及涉案资产查控等工作。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并依法进行处置,请投资人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


关于“民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平安鹿城 今天

关于“民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2019年3月24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对温州佰卓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民民贷”)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截至目前,“民民贷”公司法定代表人华某等6名公司管理人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鹿城公安分局正全力开展案件侦办以及涉案资产查控等工作。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并依法进行处置,请投资人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现就“民民贷”案件投资人信息预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登记平台地址:微信关注“平安鹿城”公众号点击“网上办事”菜单,点击“预登记平台”进入并选择“民民贷”预登记平台。

二、预登记期限: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5月31日。

三、预登记人员范围:投资“民民贷”相关理财产品的投资人。

四、预登记内容:投资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及投资的具体信息(详见平台该案登记事项)。

五、注意事项:

(一)请投资人在平台及时、全面、如实登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人可在平台留言栏留言,有关案情进展公安机关会适时在平台予以公布并统一回复留言。

(三)公安机关对需要进一步侦查取证的投资人,将及时联系,请投资人耐心等待,不信谣不传谣。案件侦办前期不建议自行来电来访,以便于公安机关将有限的警务资源精力集中全面投入到案件侦办和高效推进追赃挽损工作中。

(四)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公安机关对投资人给予的协助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19年3月25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