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贷网 2019.4.2-14:26……情况通报(五)……东莞市公安局敦促借款人提前或按时还款,逾期未还款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缴,严厉惩戒

团贷网 2019.4.2-14:26……情况通报(五)……东莞市公安局敦促借款人提前或按时还款,逾期未还款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缴,严厉惩戒


情况通报(五)

东莞市公安局 今天

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团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正在加紧侦办中。为加强追赃挽损,并便于借款人及时还款,东莞市“团贷网”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处置指挥部积极协调厦门银行,开通了“团贷网”借款人统一还款账户(开户名: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账号:83300120420002948,开户银行: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

借款人请通过本人在“团货网”平台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卡,转账(网银、手机银行或银行柜台,暂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至上述账户。如无法使用本人绑定银行卡的,可以使用本人其他银行卡按照上述方式转账还款,并务必注明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东莞市公安局敦促借款人提前或按时还款,逾期未还款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缴,严厉惩戒,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将受到影响。

(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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