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创投 2019.4.12-5:39……本人2015年进入红岭,16年至今年2月份做了3年牛,因为信任老周,降完杠杆后依然全仓红岭,目前本金300多吧,另外还有小号有类似资金。4月6号甚至还用付息收了一笔债。下面都有截图为证。在红岭的资金基本上是全部家当了(除了自己的房子),目前也是无业状态,就指望红岭的收益来维持目前的生活。说实话,红岭4月8号限制提现,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但我依然信任老周
确息,然后兑付 – 这应该是当下红岭方案的核心 @sz088
tony_tuo 发表于:2019-04-12 05:38:27
首先,先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免得被扣上各种“帽子”。本人2015年进入红岭,16年至今年2月份做了3年牛,因为信任老周,降完杠杆后依然全仓红岭,目前本金300多吧,另外还有小号有类似资金。4月6号甚至还用付息收了一笔债。下面都有截图为证。在红岭的资金基本上是全部家当了(除了自己的房子),目前也是无业状态,就指望红岭的收益来维持目前的生活。说实话,红岭4月 8号限制提现,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但我依然信任老周,红岭的问题更多来自红岭的运营问题(高管贪腐/快借标全面暴雷等)和大环境(GJ政策/其他平台暴雷),而不是老周的人品,也希望大家不要在这方面去猜疑,更多地支持老周和红岭,这也是在支持你自己。不管你信不信,红岭如果被JG全面接手,结果只会比现在差。
如果大家还怀疑我的身份的话,可以去论坛搜搜过去几年我发的帖子。
下面说正事:确息,简单说,就是确认目前所有投资人在红岭的投资合同(包括所有官标和净值标)均有效,确认大家所投的本金(包括充值 本金+历史收益),以及未来应得的利息,这些都是红岭清盘应该兑付给投资人的。换句话说,也就是要尊重所有已形成的借贷款合同。尊重这些合同,才是合法严谨的方法,后面的兑付才有法可依,有理可依。试想一下,今天,我们的借款合同都无效了,那明天再有变动,我们还有什么依据呢?再试想一下,如果老赖今天来和红岭谈,以前合同都不算了,从现在开始我分三年还你本金,红岭会接受吗?如果我们不接受老赖这么做,我们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可能有人或说我还“贪图”利息,我想说,每个来红岭投资的人“贪图”利息,哪个人来红岭是做公益事业呢?实际上,我自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本金能回来,我就很满足了,但当下,我就要“贪图”利息,因为那是借款合同里约定的!我们自己都不遵守合同,凭什么去要求老赖遵守合同?!
确息之后,那就是兑付计划了。红岭现在肯定是有流动性问题,也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兑付,实际能怎么兑付完全取决于今后清收的情况,现在去制定一个3年兑付计划,中间肯定会有很多变化,而每次变化可能又引起恐慌,所以,我觉得现在只需要制定一个暂时的兑付计划,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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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可用余额,包括到期本金和到期利息,都可以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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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固定一个日期由红岭公布可提现系数,每个人能提现的就是可用余额*可提现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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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现部分在下次提现时,可以考虑增加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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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余额,从到账日到被提现期间的日子,由红岭记录,清收后有结余的话,可以按照加权方式去分配结余。
这个方案中比较敏感的是可提现系数,不能把当期回笼资金全部提现,要根据所有清收项目的预估风险,计提一部分。这么说,是因为每个项目的风险不一样,拖到后面的项目风险越大,对内,确息帮助确认了每个投资人的权益,对外,所有项目的共同风险要放在一起来看,并由所有投资人共同来承担。在这点上,我觉得需要专业清收人员来整理分析,不是我能提出建议的。
有了确息和兑付计划,那就可以报备监管来批准了,而大家现在可能都急于确认方案,对我来说,我并不想基于确认方案,这么复杂的事情,在3-5天确认的方案,怎么能保证执行下去呢?我更愿意等个10天20天的,出台一个靠谱能执行下去的方案。而在方案确认之前,红岭应该尽可能地增加透明度,最大的恐惧,是来自于未知,让大家了解的越多,越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恐慌。现在感觉只有老周一个人在前线,建议所有高管都应该出来和投资人进行沟通,越透明,恐惧越小。
实际上,当下这些都属于危机管理,真正的挑战,是在后期的清收。但清收计划,可以等当下的危机过去后,花更长的时间去商议,在执行过程中,广大红友也可以共同参与。我现在能想到的有三点,一是红岭聘请专业的清收团队;二是成立投资人委员会,红岭在清收方面的重大举措,必须要有投资人委员会的批准;三是在项目当地成立投资人清收工作小组,这个小组是在具体清收过程中进行协助的。相信这几点,红岭也已经在开始了,在此,我也正式提出加入老周说的投资人清收委员会,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我只为自己,但相信我的努力也会帮助到红岭其他投资人。
@sz088 ,老周,我也希望您能看到此贴,有两句话想对你说,一是,谢谢!千言万语,只说声谢谢!二是,请保重!不管其他人怎么想,我依然相信你,支持你!
根据今天和一些红友的沟通,补充以下:
- 确息的核心,就是尊重合同,让红岭今后的行动都有法可依。对外,我们以合同向老赖们追债;对内,我们以合同来兑付本金+利息;
- 有不少人认为,本金能回来就不错了,还谈什么利息。我想说,能不能回来是一回事,你主张不主张,是另一回事;
- 关于兑付,提现系数部分,我可能没说太清楚。我的建议是,当下所有红岭的外部资产,统一由专业清收团队进行评估,每个项目都有一个风险系数,最后确定一个整体的风险系数,同时得到一个总体回款的预计。红岭投资人的确息,和总体回款之间的比例,就是每个投资人能拿到的比例;这个比例超过100%的部分,要等到清盘结束后再发。同时,每个项目回款后,要视其风险系数来决定,可能计提一部分不兑付,也可能超额兑付。举例说明,假设红岭所有项目的整体加权风险系数是损失10%, 当一个风险系数是0%的项目回款了,要按权重计提一部分不发,而当一个风险系数是20%的项目回款了,实际上是可以超额兑付一部分。这个我只能说个思路,具体方案还需专业团队来;
- 这样兑付,短期标早到期,能先拿到,但比例不变;长期标虽然晚到期,但通过计提方式,保证最后也有同样的比例。
- 当前的确需要尽快有个方案出来,那可以先把确息和兑付的思路报给监管,只要原则上批准,就可以公告,然后再评估外部资产,出台兑付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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