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创投 2019.4.22-16:19……辉山乳业公司现已进入破产程序,小额类债权在重组方案通过后2年内即可兑付,而普通债权兑付期要6年以后甚至更长。目前破产管理人将我司债权确认为金融类普通债权而非小额类债权
辽宁辉山乳业项目清收情况通报
红岭公告 发表于:2019-04-22 16:18:58
一、借款基本情况
1.借款企业
1) 企业名称: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
2)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20号;
3) 法定代表人:杨凯。
2.贷款情况
1) 借款人: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
2) 借款金额:5000万元;
3) 借款综合利率:13.5%(利率11.5%/年,管理费2%/年);
4) 借款期限:2017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8日。
3.担保措施
• 保证
1) 保证人名称: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杨凯、葛坤;
2)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
该项目逾期后,我司已提起仲裁,经北京仲裁委裁决,逾期本金5000万元;截止至破产受理日,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共836.04496万元。
辉山乳业公司现已进入破产程序,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将破产债权分为七类,其中普通债权金额在50万以下(含本数)的债权定义为小额类债权(小额类债权在重组方案通过后2年内即可兑付,而普通债权兑付期要6年以后甚至更长)。目前破产管理人将我司债权确认为金融类普通债权而非小额类债权。
我司认为将我司债权划入小额类债权更为准确,也更符合客观事实。因为,该笔债权实质上是由我司众多出借人出借,单笔最高债权金额50万元,最低债权金额764.57元,本笔借款合同出借人仅仅是受众多出借人委托办理借款手续的名义出借人。
希望出借人协助我司共同向破产管理人申请小额类债权。您在本帖后的评论和回复,我们都将会提供给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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