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范 2019.5.13-23:57……对北京安定门四合院处置细则的解读,这个细则公告后,各群最多的一条意见,如果用理性的方式表达出来,大概意思是:“我支持平台出面处理四合院,多少钱出借人统一分”。若用非理性方式表达就是:“用大家的资产,兑付给少数人,坚决反对,应该变现后大家分。”。按说站在出借人角度,这个意见没啥问题,可是如果全局衡量,就明白很难实现,是一厢情愿,除了出气,获得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精神胜利外,并没有其他好处
对四合院处置细则的解读,还是要回归理性
原创: 杨帆 范局 今天
仔细对比细则与周报,进一步明确的最核心内容是:位置,面积,评估主导方,初步评估价,认购门槛这几项,其他都是程序性内容,可以忽略,如下:
安定门内大街xx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95.13平,建筑占地面积392.8平,以下简称“资产”或“四合院”
平台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
资产价格:经由评估机构初步评估,我们将该资产的市场价值区间暂时设定在0.8亿—1.2亿之间,最终评估价格以平台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准,评估报告公示给平台所有用户
认购条件:认购份额起点为50万元待清偿债权,不设上限。所有用户按照认购参与认购的时间序列进行认购确认排序。
这个细则公告后,各群最多的一条意见,如果用理性的方式表达出来,大概意思是:“我支持平台出面处理四合院,多少钱出借人统一分”。若用非理性方式表达就是:“用大家的资产,兑付给少数人,坚决反对,应该变现后大家分。”其他意见虽然也很多很杂,但共性意见就是这条。
按说站在出借人角度,这个意见没啥问题,可是如果全局衡量,就明白很难实现,是一厢情愿,除了出气,获得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精神胜利外,并没有其他好处。这个逻辑不难理解,回头看看申磊在沟通组里的一个释疑,大概就懂了:
申耀元:“总结下方案核心 我要快速处置四合院 不过必然会折扣 这样操作资产未来累积会出大问题 因此引入一部分能够承担一定风险又想早些下车的出借人共担部分风险 对于未选择的出借人 仍是是原来的目标与承诺”
申耀元;“我也可以持有两三年 可能价格会很多超过当下评估价 可惜没那个时间等”
当前对平台和出借人来说,最急迫的问题是:尽快取得资产处置的突破。损失在所难免的,这是事实。我觉得,部分出借人抵制方案的行为,可以理解,但都是没有站在大局考虑问题,其实是损害了所有出借人利益,是不理智的做法。不能为了所谓的公平公正,丧失了推进的可行性。还是那句话,两害相权取其轻。没有绝对完美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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