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融集团 2019.6.11-20:52……已注销的有限合伙的补充承诺函

东融集团 2019.6.11-20:52……已注销的有限合伙的补充承诺函


大家关心的关于“已注销的有限合伙的补充承诺函”来了

振在打工 今天

大家好,上周就部分合伙企业被注销一事,我们说了会尽快完成并公布针对注销事件波及债权人的《补充承诺函》,承诺“原有的有限合伙的权利和责任可以继续追溯”。

经过与债委会的沟通,现《补充承诺函》内容已初步拟定,特向广大债权人公示。这份承诺函目前只是暂定稿,发出来也是与大家,特别是此前公布被注销的合伙企业相关的债权人,一起探讨。

如果对内容还有异议,请直接在后台给我们留言,我们会综合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正。

等承诺函正式定稿后,我们会向公布被注销合伙企业相关的债权人推送提醒短信(或:我们会在公号、各个官群发布提醒便签),需要签订《补充承诺函》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客户微信(hlhj09)、客服电话400-9090-900或者邮箱huanqianxzs@qq.com联系我们,保护自己的权益。

小贴士:

1、合伙企业(包括募资合伙企业)的注销,不会抹消其所有的历史经营及登记信息,前期的工商登记、经营记录和各类档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上都能继续查询到(网址:zj.gsxt.gov.cn)。注销只是修改了企业经营状态,即从存续调整为注销,表述其经营业务停止,但原有的合伙人明细和组织关系仍将在信息系统内留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募资合伙企业被注销,作为法律介质的企业本身并未因此而消失,债权人之前与东融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东融依然会承认其法律效力。

3、根据东融系《确权书》的约定,目前持有资产包的合伙企业收到资产处置款项后,为了有效保护资金安全,提升兑付效率,不再通过款项来源归还给募资合伙企业,而是直接划转到东融债权人监督委员会指定的“统一分配账户”进行直接分配给债权人。所以原有相关的募资合伙企业,后续不再参与业务流程,不会影响债权人权益及回款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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