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林金融 2019.6.19-17:01……自2015年11月份至2018年4月份期间,该分公司通过业务员发放传单、转发微信朋友圈、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及高额利息、到期高额回收债权,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非法吸收线下理财、幸福之路投资款共计3491笔、金额3.71675亿元,截止2018年12月22日,尚欠806名人员的投资款共计1494笔、金额1.75715亿元
高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16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高阳法院 今天
2019年6月18日,高阳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某、刘某、张某某等16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善林(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高阳分公司(之前称作善林高阳理财营业部)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实际负责人为李某某,隶属于善林(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会务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制作等。
自2015年11月份至2018年4月份期间,该分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业务员发放传单、转发微信朋友圈、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及高额利息、到期高额回收债权,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非法吸收线下理财、幸福之路投资款共计3491笔、金额3.71675亿元,截止2018年12月22日,尚欠806名人员的投资款共计1494笔、金额1.75715亿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对16名被告人涉案数额分别进行了指控,李某某等被告人及其各自的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意见。
庭审进行约12个小时,高阳县金融办、社会各界代表与部分集资参与人、被告人家属等4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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