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创投 2019.6.24-11:05……关于原兑付专户被冻结情况说明及冻结部分出借人账户提现权的公告

红岭创投 2019.6.24-11:05……关于原兑付专户被冻结情况说明及冻结部分出借人账户提现权的公告


关于原兑付专户被冻结情况说明及冻结部分出借人账户提现权的公告

红岭公告 发表于:2019-06-24 11:05:57

尊敬的红岭创投出借人:

我司于6月20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某基层法院于2019年6月13日作出的(2019)豫0191民初16628号民事裁定书。平台出借人韩某某诉我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该法院申请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15465550.05元的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并由担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供保险金额15465550.05元保单一份作为担保。该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原兑付专用账户资金因此于6月19日被冻结。

6月21日,我司又收到该法院于2019年6月20日作出的(2019)豫0191民初1662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院做出的(2019)豫0191民初16628号民事裁定书中,文书中有笔误,应予补正。对“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15465550.05元的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并由担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供保险金额15465550.05元保单一份作为担保”。补正为“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46550.05元的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并由担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供保险金额1546550.05元保单一份作为担保。”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价值15465550.05元的财产。”补正为“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46550.05元的财产。”

针对上述突发情况,我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红岭创投将按法律流程应诉,并按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执行,在法院最终判决生效之前,冻结涉及该诉讼相关出借人的账户提现权。

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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