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丫发 2019.7.8-10:30……北京发丫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安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依法妥善做好该案中集资参与人身份及集资金额的核查登记工作,全面取证,查清案情,拟对北京发丫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员进行核查登记。集资参与人在规定的申报登记时间内不进行申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发丫发 2019.7.8-10:30……北京发丫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安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依法妥善做好该案中集资参与人身份及集资金额的核查登记工作,全面取证,查清案情,拟对北京发丫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员进行核查登记。集资参与人在规定的申报登记时间内不进行申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关于北京发丫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的公告

安平经侦 今天

(二次公告)

北京发丫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安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依法妥善做好该案中集资参与人身份及集资金额的核查登记工作,全面取证,查清案情,根据国务院处非办《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规定,拟对北京发丫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员进行核查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凡通过北京发丫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平分公司进行集资(借款)的集资参与人,已经登记过的人员不再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20日

三、登记地点:安平县公安局一楼东侧经侦大队

四、注意事项: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集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借贷合同、协议、打款凭证(汇款凭证、网银转账记录、银行交易明细等)、收据、收息或付息银行卡交易明细及所用到的银行卡和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据及本人陈述。

3、本次登记是确认集资参与人金额的主要依据之一,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时要清晰、准确,如实填报。

4、集资参与人在规定的申报登记时间内不进行申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李警官15503215979

李警官18531803313

安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2019年6月28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