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淑英、康翠兰、汪宝敏、李志耘、中佳易购、朱庆荣 2019.7.8-18:47……天津宁河一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的公告

景淑英、康翠兰、汪宝敏、李志耘、中佳易购、朱庆荣 2019.7.8-18:47……天津宁河一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的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宁河分局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的公告

发布于 2019-07-08 18:47:08

景淑英涉嫌集资诈骗案件公告

景淑英涉嫌集资诈骗案件,公安宁河分局已于2019年3月21日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景淑英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将进入诉讼程序。

现有部分群众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制作笔录。为最大程度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案件顺利诉讼,现请未报案的群众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

截止到2019年7月30日未报案的群众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报案地点:公安宁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22—69572497

特此公告

公安宁河分局

2019年7月10日


康翠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人康翠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宁河分局已于2018年9月29日立案侦查,并已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下一步进入诉讼程序。

现有部分受损群众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制作报案笔录。请未报案的受损群众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

报案地点:公安宁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经侦大队)联系方式:022-69572497

截至2019年7月30日,对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损人视为放弃报案,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损人个人承担。

特此公告。

公安宁河分局

2019年7月7日


汪宝敏、李志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2018年6月19日,公安宁河分局已对汪宝敏、李志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

现有部分受损群众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制作笔录。请未报案的受害群众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转账、返利凭证等资料。

报案地点:公安宁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经侦大队)或户籍地派出所。联系方式:022-69572497

截止2019年10月10日对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损人员视为放弃报案,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损人个人承担。

特此公告

公安局宁河分局

2019年6月22日


“中佳易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中佳易购”副食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宁河分局已于2018年10月9日立案侦查,案件已经进入取证程序。

现有部分受损群众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制作报案笔录。请未报案的受损群众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

报案地点:公安宁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经侦大队)联系方式:022-69572497

截至2019年7月30日,对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损人视为放弃报案,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损人个人承担。

特此公告。

公安宁河分局

2019年7月7日


朱庆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人朱庆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宁河分局已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侦查,并已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下一步进入诉讼程序。

现有部分受损群众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制作报案笔录。请未报案的受损群众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

报案地点:公安宁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经侦大队) 联系方式:022-69572497

截至2019年8月7日,对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损人视为放弃报案,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损人个人承担。

特此公告。

公安宁河分局

2019年7月7日

评论

《“景淑英、康翠兰、汪宝敏、李志耘、中佳易购、朱庆荣 2019.7.8-18:47……天津宁河一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的公告”》 有 1 条评论

  1. 匿名

    什么时候能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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