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锐、杨玲翠 2019.7.12-22:18……该案已于2014年2月25日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菅锐、杨玲翠及其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8月11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菅锐、杨玲翠 2019.7.12-22:18……该案已于2014年2月25日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菅锐、杨玲翠及其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8月11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2019年7月12日)

鄂尔多斯东胜公安

兹因我局办理菅锐(男,曾用名:菅荣山,身份证号码:152723196602132751,系鄂尔多斯市大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玲翠(女,曾用名:杨巧玲,身份证号码:152723197012230022)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已于2014年2月25日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菅锐、杨玲翠及其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8月11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单警官 、王警官0477-3155342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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