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铂程 2019.7.16-14:28……我局侦办的菏泽铂程汽车销售公司经理刘某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请尚未报案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月内(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公 告
我局侦办的菏泽铂程汽车销售公司经理刘某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面取证,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月内(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联系电话:0530-3333212
联系人:谢警官 李警官
联系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399号
特此公告。
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2019年7月16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