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天银 2019.7.17-7:42……天银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确权核实登记。被告宜昌天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曾平犯非法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涉财产部分已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西陵区关于天银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确权核实登记公告
日期:2019-07-17 07:42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官网
被告宜昌天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曾平犯非法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涉财产部分已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本区将于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15日期间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确权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时间、核实登记流程、核实点分布及对应区域、联系电话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二、核实登记地点
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北路2号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一楼107室。联系方式:谭潇奕,电话17762998860;苏丹,电话0717-6927578,集资参与人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该核实点参加核实登记。
三、核实登记对象
宜昌天银集资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电话预约、现场排队、信息核实(身份核实、集资数据确认、收款账户采集)、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对充值与提现金额有异议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由现场工作人员初审,并提交兑付工作专班进行复核确认。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五、携带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参加核实登记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前述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法院生效判决(公证文书)或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核实点工作人员登记继承权利人身份证号码,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权利人的,登记第一个到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的继承权利人的身份证号码,各继承权利人之间对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权利人自行解决。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在核实登记时提供银行交易明细等能够证明集资情况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交易明细、银行交易凭证、POS机刷卡小票、收款收据或收条及投资理财合同等)。
3.收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六、预约方式
集资参与人可通过拨打联系电话预约核实登记时间。
七、注意事项
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尽量预约核实登记时间,核实点将优先为当日预约的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3.请参加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核实登记,遵守核实登记现场的秩序。
4.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点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西陵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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