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欲晓 2019.7.23-12:5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

胡欲晓 2019.7.23-12:5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


胡欲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通告

胡欲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经长沙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胡欲晓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将对胡欲晓的债务进行登记、确认和调查。请与胡欲晓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确认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按照本通告要求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二、登记地点

  浏阳市北盛镇车站路550号,浏阳市公安局北盛派出所(联系人:陈警官,电话0731—83220015)。

  三、登记事项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利息额。

  四、须提供的材料

1.参与集资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其他方式)、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

五、注意事项

1.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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