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元堂医药 2019.8.1-18:27……关于对淄博洪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投资受损人员进行集中登记的公告

洪元堂医药 2019.8.1-18:27……关于对淄博洪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投资受损人员进行集中登记的公告


关于对淄博洪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投资受损人员进行集中登记的公告

淄博洪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立案侦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集中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对象

淄博洪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受损人员。

二、登记期限

8月20日之前到受理地点登记。

三、登记地址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案中心(南一路与泉州路交叉路口东南角特警大队一楼)。

四、登记方式

尚未报案的投资受损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书面材料,及时到指定地点登记。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材料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警官、窦警官:0546-7175893、0546-7175892。

东营市公安局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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