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仟年、尚所投资 2019.8.8-15:26……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阮某春(男,44岁,安徽籍人)伙同他人,在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广州市福仟年健康饮水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尚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以销售饮水机、茶叶等产品为名,以年收益率18%至30%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向不特定民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9000余万元人民币。2017年12月,中国警方掌握到阮某春潜逃至韩国的重要线索后,2019年5月,韩国警方将阮某春抓获并进入引渡程序;7月15日,韩方批准引渡阮某春。7月30日,中国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韩国,并于8月2日将阮某春押解回国

福仟年、尚所投资 2019.8.8-15:26……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阮某春(男,44岁,安徽籍人)伙同他人,在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广州市福仟年健康饮水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尚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以销售饮水机、茶叶等产品为名,以年收益率18%至30%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向不特定民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9000余万元人民币。2017年12月,中国警方掌握到阮某春潜逃至韩国的重要线索后,2019年5月,韩国警方将阮某春抓获并进入引渡程序;7月15日,韩方批准引渡阮某春。7月30日,中国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韩国,并于8月2日将阮某春押解回国


涉嫌非法吸存逾9000万元, 一“红通”逃犯被引渡回国

广州市公安局8月7日透露,广州警方通缉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阮某春近日被引渡回中国。这是广东省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开展以来首次从韩国引渡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

据广州市越秀区警方立案侦查,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阮某春(男,44岁,安徽籍人)伙同他人,在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广州市福仟年健康饮水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尚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以销售饮水机、茶叶等产品为名,以年收益率18%至30%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向不特定民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9000余万元人民币。

广州警方指出,该案给以离退休老人为主的受害群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巨大,性质恶劣。阮某春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兼实际控制人,事发后拒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而是于2013年2月潜逃至境外。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阮某春批准逮捕。办案单位通过中国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对阮某春发布红色通报。

2017年12月,中国警方掌握到阮某春潜逃至韩国的重要线索后,广东警方多次与韩国相关执法部门磋商,并于2018年7月通过外交渠道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出引渡请求。

2019年5月,韩国警方将阮某春抓获并进入引渡程序;7月15日,韩方批准引渡阮某春。7月30日,中国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韩国,并于8月2日将阮某春押解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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