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英 2019.8.15-17:33……张伟英(小名二英,安平县彪冢村人,1971年7月出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安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依法妥善做好该案中集资参与人身份及集资诈骗金额的核查登记工作,拟对张伟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张伟英 2019.8.15-17:33……张伟英(小名二英,安平县彪冢村人,1971年7月出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安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依法妥善做好该案中集资参与人身份及集资诈骗金额的核查登记工作,拟对张伟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安平县公安局关于张伟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的公告

张伟英(小名二英,安平县彪冢村人,1971年7月出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安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依法妥善做好该案中集资参与人身份及集资诈骗金额的核查登记工作,全面取证,查清案情,根据国务院处非办《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规定,拟对张伟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员进行核查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凡通过张伟英进行集资(借款)的集资参与人,之前已经登记过的人员不再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08月16日至2019年09月16日

三、登记地点:安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四、注意事项: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集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借贷协议、打款凭证(汇款凭证、网银转账记录、银行交易明细等)、借条、收据、收息或付息银行卡交易明细及所用到的银行卡和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据及本人陈述。

3、本次登记是确认集资参与人金额的主要依据之一,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时要清晰、准确,如实填报。

4、集资参与人在规定的申报登记时间内不进行申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警官:13253232388

李警官:18631819087

安平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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