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 2019.8.19-10:55……致全县居民的一封信

网络借贷 2019.8.19-10:55……致全县居民的一封信


(青县政务网)

致全县居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9/8/19 10:54:05

近年来,全国查处了多起非法集资案件,不法份子以投资(咨询)类公司、网络借贷平台、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等为依托,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等旗号,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息为诱饵,在公开媒体发布虚假广告,或者通过亲戚朋友“口口相传”、“熟人介绍”的方式,误导欺骗群众,非法吸收甚至诈骗公众资金,致使不少居民上当受骗,给参与集资的居民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征

定义: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及有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即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活动的机构。

1、投资理财类公司(包括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管理、投资理财等公司); 2、网络借贷(包括第三方支付、众筹、p2p平台等网络金融企业) ;3、担保公司、小额行业、保险代理等担保机构; 4、典当、融资租赁、股权投资、高科技开发等行业;5、房地产开发(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建筑公司等) 6、农民合作社;7、养老机构、民办医院、民办校园等组织;8、土地、林业承包、涉农项目等。其他新兴金融创新及高风险行业企业。

三、具备从事金融业务(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活动的机构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县支行;2、中国工商银行青县支行;3、中国农业银行青县支行;4、中国银行青县支行5、中国建设银行青县支行6、河北银行青县支行;7、沧州银行青县支行;8、青县农村信用联社;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县支行;10、青县青隆村镇银行;11、沧州农商银行青县支行。

以上金融机构及各乡镇分支机构均为国家承认的合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具备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资质。

四、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参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广大群众应树立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

五、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活动,一定要端正心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血本无归。你图他的高息,他图你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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