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 2019.8.23-14:40……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经由长沙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肖利民、姜雪梅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与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肖利民、姜雪梅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确认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按照本通告要求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和确认

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 2019.8.23-14:40……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经由长沙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肖利民、姜雪梅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与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肖利民、姜雪梅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确认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按照本通告要求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和确认


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通告

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经由长沙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肖利民、姜雪梅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将对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的债务进行登记、确认和调查。请与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肖利民、姜雪梅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确认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按照本通告要求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二、登记地点

(1)长、株、潭等地区及浏阳市集里办事处辖区的集资参与人到浏阳市金沙北路264号,浏阳市公安局集里派出所进行登记确认,联系人:周警官,电话0731—83678608。

(2)浏阳市(除浏阳市集里办事处辖区)的其他集资参与人请到各自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登记确认。

三、登记事项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利息额。

四、需提供材料(1)参与集资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其他方式)、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
五、注意事项(1)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审理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或网上编制、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