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优德、景顺意商行 2019.8.24-21:05……至案发,张燕、张某某共非法吸收161名社会公众投资,吸收资金共计725万余元。张燕将吸收资金上交丹阳优德公司,由该公司向投资者返利233万余元,造成投资者实际损失492万余元

丹阳优德、景顺意商行 2019.8.24-21:05……至案发,张燕、张某某共非法吸收161名社会公众投资,吸收资金共计725万余元。张燕将吸收资金上交丹阳优德公司,由该公司向投资者返利233万余元,造成投资者实际损失492万余元


2019-08-24 21:05

白银市平川区女子张燕在张某某的帮助下,按照丹阳优德公司的营销模式发展下线,开展业务。公开以消费返利模式,招揽公众投资725万余元。近日,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张燕和张某某有期徒刑,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015年6月份,张燕根据江苏省镇江市优德日用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优德公司)的授权,在平川区登记注册了“景顺意”商行,办公地点在平川区人民广场附近,作为丹阳优德公司在白银地区的市场服务中心。

在张某某的帮助下,张燕按照丹阳优德公司的营销模式开展业务。他们先后组织聚会进行宣传或采用发放宣传材料、手机微信宣传、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向公众宣传丹阳优德公司的消费分红返利模式,以投资入股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在其成立的服务中心报单投资,并从中获得优德公司给予的服务费,以此手段招揽公众投资,设法吸收多个社会公众投资。

丹阳优德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在丹阳市访仙镇注册成立,公司实际办公地点是租用开发区某酒店的几个房间。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殷某及公司高管王某、邱某、王福超等人,先后在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会员服务中心198个,欺骗20000余人参与投资,非法集资10亿余元,造成8880万余元集资款无法归还。

丹阳优德公司规定,投资4600元购买公司提供的一套产品,才可以成为公司会员。每给公司投资一单4600元,报单中心抽成150元,后投资一单8周可以得到公司的分红11600元,8月份之后,每12周返利11600元,每一单报单中心抽成50元。

在返利期限内,每周公司都会将电子币拨到会员的账户里,由会员提出提现申请后,公司再将钱直接打到会员提供的银行卡内。公司提供的产品都是殷某等人低价从市场买回来,再以“离谱”的价格销售给会员。

比如市场销售价158元的礼品盒装苦荞茶,公司售价为2300元;市场销售价328元的“刺梨酒”,公司售价为4600元。表面上看是这些产品是以商品形式销售给会员,实际上产品只是一种投资“道具”,仅仅是为了让该公司表面看上去是一家正规的日用品销售公司,但公司没有任何真正的经营实体,其在酒会上、网站上大肆宣传的公司的远景规划、投资项目、产品功效都是假的,是为了达到欺骗老百姓、让老百姓来投资的目的。

后期,优德公司宣称,公司马上就在美国上市,让会员将分红的资金用来认购股份,大部分会员都认购了,但到最后没有办理股权证,再后来公司又推广“芝麻开门”投资项目。

2015年7月6日,平川区工商局在对平川区人民广场景顺意商行涉嫌从事传销活动进行调查,发现负责人张某涉嫌从事传销活动,且张燕重复消费或者发展下级人员的人数巨大,收取会员产品费数额巨大。

2016年3月3日,丹阳市公安机关对殷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对涉案嫌疑人殷某、王某、张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

至案发,张燕、张某某共非法吸收161名社会公众投资,吸收资金共计725万余元。张燕将吸收资金上交丹阳优德公司,由该公司向投资者返利233万余元,造成投资者实际损失492万余元。

案发后,白银市有70余被害人或其亲属向公安机关提供陈述或证言,共计吸收投资本金550余万元,扣除返利投资损失金额390余万元。

2018年4月25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宣判后,张燕提出上诉。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新审理。

近日,据此,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根据张燕、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张燕、张某某缓刑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予以退赔各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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