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万汇商城 2019.8.30-16:13……2017年5月至10月期间,董平以及桑健、王小慧、张琪、康厚英等人在都江堰范围内大量宣传并发展人员投资聚万汇,经鉴定,桑健作为最早发起人,其发展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超过120人。2018年9月25日,桑健、王小慧、张琪、康厚英主动到都江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聚万汇商城 2019.8.30-16:13……2017年5月至10月期间,董平以及桑健、王小慧、张琪、康厚英等人在都江堰范围内大量宣传并发展人员投资聚万汇,经鉴定,桑健作为最早发起人,其发展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超过120人。2018年9月25日,桑健、王小慧、张琪、康厚英主动到都江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消费全返”实为传销!重庆“聚万汇”多名传销骨干获刑

网络购物的兴起,的确对线下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以“互联网+实体店”为代表的“消费返利”模式俨然成了诸多商家寄予厚望的销售利器。出发点和想法是好的,可是一系列消费返利骗局的曝光,使这个模式蒙上了一层阴影。

近日,来自四川省都江堰市聚万汇分公司的几名传销骨干就因为以消费全返、共享经济为宣传噱头,吸引参加者缴纳费用、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

“聚万汇”以在“聚万汇商城”APP消费奖励送积分返现为掩护,通过“发展用户模式”、“充值购买积分模式”、“代理公司模式”等传销手段方式拉人投资,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获取奖励资格,形成层级奖励模式。被告人黄建斌、吴霞依托“聚万汇商城”网络平台,向身边的亲戚朋友推荐、宣传“聚万汇商城”并发展下线会员。

在“聚万汇商城”中,“推荐人”和“被推荐人”时上下级关系,“被推荐人”通过充值获得余额,余额可以通过消费购买商品、分发积分或者体现。其中,分发积分可以分发给他人或自己转为白积分,白积分可以按每日500:1的比例转化为金积分,金积分在被收取10%的手续费后可以以100:1的比例转化为人民币余额,余额可以再次购买积分或提现,以此循环。

直接“推荐人”可以获得200元的余额奖励,上一级“推荐人”可以获得100元的余额奖励,上级“推荐人”可以依层级的由近到远获得“被推荐人”在平台消费额的一定比例的积分提成和现金奖励。县级区域代理能够获取本区域投资者平台消费额1.5%的提成。

2016年10月,桑健经柏森推荐加入重庆聚万汇超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重庆聚万汇公司)网上投资商城后,在都江堰陆续发展董平、王小慧、张琪、康厚英、黄益举、黄晨城、马琳萍等人加入和投资聚万汇,并共同商议代理都江堰市区域的聚万汇投资。

2017年5月,上述人员商议后成立都江堰市聚万汇分公司,并按照出资和申购股份数的多少,确定由董平担任董事长,桑健、王小慧、张琪、康厚英分别担任商学院总监、公司总经理、商学院经理、行政部总监。商学院总监桑健、经理张琪负责讲解聚万汇的现状、发展前景、投资回报等,公司总经理王小慧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及财务监管,行政部总监康厚英负责后勤保障及网络宣传。

董平以及桑健、王小慧、张琪、康厚英等人在取得都江堰市区域的聚万汇代理权后,以在“聚万汇商城”消费全返为宣传噱头,吸引参加者缴纳999元或者9999元成为致富以上会员而获得“商家经营权”和“推荐权”,再通过“推荐”方式进行“拉人头”式的会员发展。

2017年5月至10月期间,董平以及桑健、王小慧、张琪、康厚英等人在都江堰范围内大量宣传并发展人员投资聚万汇,经鉴定,桑健作为最早发起人,其发展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超过120人。

2018年9月25日,桑健、王小慧、张琪、康厚英主动到都江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2019年6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吕晨光出庭支持公诉。

都江堰市法院认为,桑健、王小慧、康厚英、张琪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处罚。

近日,该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桑健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分别判处王小慧、康厚英、张琪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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