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乐 2019.9.2-18:10……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深圳市南山区中康文化传播服务中心”法人为龚庆江(在逃),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7日,该公司与“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合作,代理“老妈乐”公司在深圳的业务,以一次性消费办理会员卡可获得高额现金返利为由,吸引投资者办理其公司会员卡,同时在公司已无力返还现金的情况下,刻意隐瞒事实,虚构事实诱导投资者继续投资

老妈乐 2019.9.2-18:10……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深圳市南山区中康文化传播服务中心”法人为龚庆江(在逃),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7日,该公司与“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合作,代理“老妈乐”公司在深圳的业务,以一次性消费办理会员卡可获得高额现金返利为由,吸引投资者办理其公司会员卡,同时在公司已无力返还现金的情况下,刻意隐瞒事实,虚构事实诱导投资者继续投资


龚莎、彭雷、严迪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龚莎、彭雷、严迪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深圳市南山区中康文化传播服务中心”法人为龚庆江(在逃),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7日,该公司与“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合作,代理“老妈乐”公司在深圳的业务,以一次性消费办理会员卡可获得高额现金返利为由,吸引投资者办理其公司会员卡,同时在公司已无力返还现金的情况下,刻意隐瞒事实,虚构事实诱导投资者继续投资。

因该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