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四通房地产 2019.8.19-17:31……大新县公安局关于黄永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2015年起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等方式销售“大新县和平农贸市场”商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巨额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8年3月6日,我局依法立案进行侦查。目前已对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法人代表黄永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投资人到大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登记填写真实信息,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大新县公安局关于黄永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经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许可证,开发位于大新县桃城镇古榕路157号“大新县和平农贸市场”项目。2015年起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在不经广西金融办公室许可、不具有经营金融相关业务资质及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等方式销售“大新县和平农贸市场”商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巨额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8年3月6日,我局依法立案进行侦查。目前已对广西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法人代表黄永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便于公安机关查明案情,请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大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登记填写真实信息,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我局现正对此案开展全力侦查,请投资人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并依法适时通报案件的相关情况。
大新县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