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汇聚电子商务 2019.9.10-14:32……2018年12月21日,公安蓟州分局依法对天津汇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公司实际经营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请目前尚未报案的投资者持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投资预留的银行卡、投资交易流水和手中关于该公司投资理财宣传材料等,尽快到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报案

天津汇聚电子商务 2019.9.10-14:32……2018年12月21日,公安蓟州分局依法对天津汇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公司实际经营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请目前尚未报案的投资者持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投资预留的银行卡、投资交易流水和手中关于该公司投资理财宣传材料等,尽快到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报案


公安蓟州分局关于天津汇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2018年12月21日,公安蓟州分局依法对天津汇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公司实际经营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全力开展侦查工作,进一步查清涉案资金去向。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表达个人诉求,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有关规定,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上报已取证数据。请目前尚未报案的投资者持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投资预留的银行卡、投资交易流水和手中关于该公司投资理财宣传材料等,尽快到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报案。因投资者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自身原因导致资产处置过程中未被纳入退赔范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报案地点: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
报案电话:022-82803094
办案民警:刘警官
联系电话:16622397631
现场接待时间:每月10日进行统一答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工作日随时接待群众咨询。

公安蓟州分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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