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弼金融 2019.9.14-15:16……上海信弼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情况通报。请未报案的投资群众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取证

信弼金融 2019.9.14-15:16……上海信弼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情况通报。请未报案的投资群众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取证


上海信弼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情况通报

2018年8月1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法对上海信弼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对马某某、刘某、李某、孟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查办工作中。现对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现已查封相关涉案房产296套、扣押车辆3辆、冻结银行账户及公司股权10个。

二、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受损群众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取证。请未报案的投资群众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取证。截至2019年10月18日仍未报案的,视为放弃报案,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由投资人本人承担。

三、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要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本人获取的非法所得(包括: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及工资收入等赃款)全额退缴至滨海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指定账户(需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到滨海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现场办理)。对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投资群众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咨询案件情况。

联系人:皮警官、胡警官

咨询电话:022-84908293

咨询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八道与中环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201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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