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诚信小额贷款、贺太贵 2019.9.19-16:12……瓮安县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贺太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7年9月30日进入追赃返还程序,2019年6月27日,经瓮安县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已追缴赃款4390万元开展返还工作,对无损失的174名集资参与人依法不纳入返还范围

瓮安诚信小额贷款、贺太贵 2019.9.19-16:12……瓮安县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贺太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7年9月30日进入追赃返还程序,2019年6月27日,经瓮安县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已追缴赃款4390万元开展返还工作,对无损失的174名集资参与人依法不纳入返还范围


(瓮安县政务网)

瓮安县关于贺太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赃款返还公示

9月19日,瓮安县人民法院、瓮安县人民检察院、瓮安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公告称,瓮安县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贺太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7年9月30日进入追赃返还程序,2019年6月27日,经瓮安县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已追缴赃款4390万元开展返还工作,2019年7月10日发布返还公告并开展申报、核实审查工作。

按照瓮安县人民法院(2016)黔2725刑初43号刑事判决书确定本金未清集资参与人有损失1819人,实际经济损失为167651528元。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其中1060名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实际损失金额共76602890元,在2019年9月30日由县金融办委托银行按公示确定金额直接支付到各集资参与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对另759名集资参与人涉及损失金额共91048638元需进一步核实,请在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23日到瓮安县信访局按要求提供资料核查。如短期内不能提供材料核查的,暂不予返还,按原审计认定金额留存相应份额,待核实后按确定金额支付。

三、对无损失的174名集资参与人依法不纳入返还范围。

四、返还比例=追缴到位数额43900000元÷原审计报告确定集资参与人总损失数额167651528元=26.18%

返还数额=各实际损失数额×返还比例

五、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23日到瓮安县信访局申请复查,但不影响本次返还。

六、温馨提示:2019年9月30日,请已核实的集资参与人注意查收返还款项;各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专案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附:《个人返还名单》、《需进一步核实名单》、《不予返还名单》(上述名单张贴在瓮安县信访局办公室外宣传栏)

瓮安县人民法院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瓮安县公安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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