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凯鹏投资 2019.9.24-17:39……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凯鹏投资”为融资端,以债权转让的名义,以发布投资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年化收益率为8%至14%的理财产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过“江苏凯铎”对外进行放贷业务,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请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合冋协议复印件、投资和收息的相关证明到投资分公司所在地、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安经侦部门或者派出所报案

警方通报

南京凯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鹏投资),注册时间:2012年12月18口,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宏光路118号,理财业务租房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号紫峰大厦,行政部门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秦淮区1865科技创业产业园E9栋;江苏凯铎投资咨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凯铎),注册时间:2014年1月14日,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号紫峰大厦,实际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应天大街388号1865创意园E9栋。“凯鹏投资”先后在南京地区成立第一分公司、清凉门大街分公司、大厂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并在上海、西安、苏州等多地设立分公司。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凯鹏投资”为融资端,以债权转让的名义,以发布投资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年化收益率为8%至14%的理财产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过“江苏凯铎”对外进行放贷业务,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2017年10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对南京凯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9年9月12日,经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秦淮公安分局依法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执行逮捕。相关侦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秦淮公安分局正积极梳理相关涉案资金、资产线索,并聘请审计机构对涉案资金数额及去向进行审计。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三统两分”规定,请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合冋协议复印件、投资和收息的相关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到投资分公司所在地、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安经侦部门或者派出所报案。
请投资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贵任。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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