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8年11月21日,辽源市公安局对钱炳旭(吉林省龙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因涉及投资人众多,至今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现要求未报案的投资人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分局或派出所报案。逾期后果自负。
要求:
1、报案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银行交易明细。
2、报案最后期限至2019年10月31日结束。
特此公告
辽源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7日
in
公 告
2018年11月21日,辽源市公安局对钱炳旭(吉林省龙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因涉及投资人众多,至今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现要求未报案的投资人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分局或派出所报案。逾期后果自负。
要求:
1、报案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银行交易明细。
2、报案最后期限至2019年10月31日结束。
特此公告
辽源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7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