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理财 2019.10.5-23:00……今天我想分析下,后张振新时代,各种资产和司法方面的问题

张振新走了。

首先,出于人道主义,我无意对张振新个人的死落井下石。我和张振新没有任何私仇,我和他所有问题,就是我作为出借人借给网信的钱。

今天我想分析下,后张振新时代,各种资产和司法方面的问题。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我下面所有的结论,均是通过和我的律师讨论、以及自己查找相关资料获得。如果有不对或者不准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多多谅解。

一.在民事范围内,张振新的资产继承问题

按照中国的法律,张振新的财产第一继承人应该是其妻子张晓敏女士,以及其孩子(我不清楚其孩子情况)。

中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法律同样规定,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同时也允许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所以张振新在世的时候即便有债务,那么继承人最大义务也就是将其所有遗产用于债务偿还。请注意,民事范围内,张振新不欠我们钱。详见第四点。

二.若涉刑事案件,张振新涉嫌犯罪资产问题

按照中国的法律,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检察院应该停止起诉,做出不起诉决定,但是可以继续依法追究其涉案的个人财产。

张振新在境内的主要资产,应该主要是先锋集团、网信集团等公司的股权、还可能有部分房产等。

三.若涉刑事案件,张振新的海外资产会如何

基本不用考虑了,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追缴。

各国法律完全不同,即便在中国涉案判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这个判决书也是没有办法去英国执行的。

何况海外资产很多以信托等形式存在,和国内的情况完全不同。

再者张振新不会没有任何准备,很多海外的所谓资产,从法律上去看,可能和张振新已经毫无关系。

四.在民事范围内,我们的债权应该向谁主张

首先,我问个问题,我们手上的债权,债务人是谁?

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就是合同上的甲方。可能很多人不清楚这点,我们的债权,其债务人不是网信也不是先锋。

所以法律上,我们要主张我们的债权,就必须向这些甲方公司去主张。换句话说,也就是起诉这些公司。

这对我们是一个比较不利的事情,因为大家都清楚这些公司是怎么回事。

当然,我们也可以向担保方主张,但是问题是,担保方和债务方一样,也都是一些关联企业。

从法律上来看,一个公司的借款是正常经营行为,如果经营不善破产,债权人能主张的,只有公司的资产、应收账款、股东的资本金等。

如果是一个空壳公司没有什么资产,注册资本金已经到位,那么意味着,将没有什么可以主张;如果资本金没有到位,则可以向股东主张未到位部分的资本金。

还有一个途径,就是先锋认账,兜底还款。至少先锋目前的态度是这样的。所谓先锋还钱,应该是会有一个兑付方案,然后按照兑付方案还钱。参考其他平台的情况,大概是一个3年左右的计划,慢慢还。

五.若涉刑事案件,我们的债权应该向谁主张

如果涉刑事案件,就不再有债权的问题,我们也不再是债权人,而是受害人。需要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送检、审判等刑事案件流程走完后,将赃款追缴后,按照我们的出资比例予以返还。请注意,这里有个风险,也就是那些实际的债务人(公司),未必会被全部认定是恶意取得资金的,如果没有证据说明这个公司的管理层(当时的法人)是和先锋串通一气套取资金的,而仅是经营不善无力还款,那这笔资金可能会不涉案(请注意,不涉案不等于无法追讨,可以走民事途径,但是渺茫。)

如果走道刑案这步,赃款的认定,可能会是以下这些:

1)张振新的境内资产:也就是先锋、网信的相关资产、债权等;

2)其他涉案人员的涉案资金(也就是高管、理财师的工资、佣金等);

3)底部企业(借款企业)的欠款追讨。

一般走完这个周期,在3年以上。如果涉及执行的(比如对一些底部企业执行等)可能还要延长。

看上去,似乎形势案件,似乎更简单点。但是其实并不是这回事,我们一条条来看:

张振新的境内资产。先锋、网信是典型的轻资产的公司,公司没有资产,最大的资产也许就是网信大厦这个楼(到目前也不清楚产权的归属),以及部分不动产。但是请注意!我认为,按照先锋和网信的经营情况,这些不动产大多数应该都已经有抵押了。抵押物的执行,要比我们优先。剩下的大概就是几个金融牌照,到底能卖多少钱,这个我就不懂了。

其他涉案人员的涉案资金。网信的佣金差不多是年化0.93%,算上一定的奖励等,大概是1%左右。
尊享(400亿)产品是从2018年头开始上线的,至2019年7月,差不多是1年半,去年的水位应该比今年还高一点估计在600亿,整体佣金应该是1.5个年化周期不到,姑且算1.5个年化周期,按照这样估算大概在8亿。
网贷产品运营时间,差不多8年,目前余额100亿不到点,姑且也按照最大计算,也就是8%,8亿。
线下产品运营时间,差不多5年,目前余额200亿,按照上述方法计算佣金差不多10亿。
再加上他们的工资、那些区域总、执行董事的提成等等,总体来看,大概有个30亿-40左右资金可以追讨,但是这个难度也很大,分布很广泛。何况网贷、线下是不是涉案,也很难说。
底部企业追讨。这个最不靠谱,先锋有钱就是他们有钱,先锋没钱他们也没钱,完全不可行。除非一些正儿八经的单,可以追回来一部分。其实这个比例,看看最近官微里面尊享有几个单回款就明白了。

我做了一个图,方便大家理解:

总结下,我写这些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明白法律上是怎么回事。大家一定要避免空喊口号!类似“张振新老婆儿子出来还钱!”“死了继续吐钱”之类的,其实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你们要问我个人意见,我的意见是,首先要先锋集团表态,澄清他们的兑付意愿,明确短期的兑付能力,给出可行的兑付方案。

如果他们没有兑付意愿,那就只能推动立案。如果开始兑付后,又出现没有兑付能力,那到时推动立案。

对于张振新的资产,要尽最大可能去追讨,海外资产要促其实际控制人自愿返还(用什么办法,这只有先锋的人才知道,估计也是些UNDER TABLE的)。

张振新走了,这是我们出借人的至暗时刻,但是此时我们出借人应该更团结一致,我们要钱。

熊猫 2019年10月5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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