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场微金 2019.10.16-20:09……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决定,工场微金平台将围绕投资人/出借人委员会、高管召回等各项工作进行推进。现就本周重点推进的各项工作公告如下

工场微金官宣

尊敬的各位工友们,好!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化解风险,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决定,工场微金平台将围绕投资人/出借人委员会、高管召回等各项工作进行推进。现就本周重点推进的各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召回离职高管

本周将安排对工场微金平台所有相关离职、离岗高管(包括(管理团队、各部门负责人、总监级别高管)发出《召回通知函》,原工场微金平台所有相关离职、离岗高管过去承担着工场平台的运营和管理职责,应该本着负责的态度,按照《召回通知函》要求回岗,共同组成工作组,共同商议后续工作计划和方案,完成各项处置、催收、兑付、和投资人/出借人沟通等各项工作,为工场所有投资人/出借人负责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不积极配合的责任人将承担法律相关责任;

(二)推进工场投资人/出借人委员会成立事宜

现决定推进工场投资人/出借人委员会成立事宜,组织选举若干名代表,参与兑付方案的修订,监督后续清收回款工作。

委员会成立事宜相关时间节点如下:自荐及推荐时间:即日起—10月25日;代表投票时间:10月28日—10月30日;正式公布时间:10月31日。

以下是工场微金《投资人/出借人委员会代表选举试行办法》

第一章 委员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 委员会人数、构成及任期

委员会总人数:11人,其中包括: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代表7人,候补2人。

2、委员会代表产生方式:全国工友自荐,平台将发官宣公示所有自荐候选人信息,所有用户留言投票,最终确定11名代表;秘书长、副秘书长,由11名代表中选举产生。

3、委员会代表任期:自委员会名单公示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二)委员会成立事宜时间节点

1、推荐/自荐时间:即日-2019年10月25日

2、11名代表票选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0月30日

3、正式公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三)委员会代表资格要求

1、委员会代表资格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截止至2019年10月15日0点,账户净资产≥10万元;

(2)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支持风险化解相关工作,能够客观理性看待金融市场的投资风险、能够对整体风险化解的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愿意维护用户与平台的权益,能够主动参与辟谣,为全体用户的权益考量,愿意协助平台化解风险;

(5)积极反映广大用户的意愿,成为主动搭建平台的纽带和桥梁。

2、委员会代表自荐方式:

(1)自荐个人资料需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信息、职业、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及邮箱)、籍贯、居住地、在工场的投资年限、在投额度、在投账户对应手机号、专业特长等(200字以内)。

(2)请将自荐个人资料发送至邮箱:gcpublic@ucfgroup.com

(四)退出规则

委员会代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查实的,自动解除或者免去代表职务,并予以更换:

1、账户待收本金小于最低额度要求的;

2、被发现任职期间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被发现有造谣生事,散播不实传言,非理性沟通等严重影响工场微金平台正常运营和声誉的情况的;

4、任职期间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5、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

(五)补任规则

1、委员会代表卸任,由补任人员接替其职责;

2、委员会人员变更均会通过官方公告。

第二章 委员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员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监督工场微金资产清收工作组的工作,并有权提出更换不称职代表的议案;

2、有权参与工场产品兑付方案的修订,并对平台的回款方案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

3、有权了解平台的日常工作,参与平台的重大会议;

4、有权监督工场微金平台后续资产清收和处置工作进程。

(二)委员会代表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正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参与交流监督工作;

2、义务服务广大用户,不私自收受其他用户及平台的经济回报,不得利用其身份和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与广大用户如实沟通,维护所有用户的权益,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和误解,做好兑付还款工作的沟通说明;

4、应自觉接受全体用户的监督。

再次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信任与宽容!平台将会将持续竭心尽力推进相关工作,努力化解风险,做好清收清偿,努力减少出借人/投资人、债权人的损失。

工场微金平台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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