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05日 12:38 来自 HUAWEI Mate 10
晋城身边事
【晋城法院现场发放420多万非法集资款! 】
11月1日上午,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申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现场会,现场38名非法集资理财户领回了自己的投资款420余万元。
2015年7月,被告人申航以山西江恩汇金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公开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存款450余万元。最终,区法院认定申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申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责令其退赔43名集资参与人450余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刘岩峰发现该案随案移送的冻结420余万元的案款账户却并非在申航本人名下。为确保当事人权益平稳实现,刘岩峰法官先后参与本院审判执行联席会议,听取承办法官、经侦部门意见。随即又奔赴上海、广东、北京、山东等地找到案款挂名自然人.在核实了个人信息被盗用的基本事实后,执行局向社会发布退还集资款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为此确定该案冻结款项即为吸收公众存款的资金池,可以向申请人发放。
李东明院长向与会人员阐明,此次会议一是回应部分申请人对执行效率的关切,二是通过这次沟通交流,重申“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的重要意义。并嘱托大家,一定要以此为戒,加强防范,不要相信“天上掉饼”、“一夜成富翁”的骗局。此外要提升站位,转化宣传。建议每一位申请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宣教,劝导身边的亲人朋友理性投资,和晋城市城区法院一道为构建民商事领域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和公民投资渠道稳健增长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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