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猴子理财”案今日开庭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今天
12月17日(周二)上午9点15分,上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鹏等3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诈骗一案。该案指控涉案金额达5.75亿余元,涉及投资人约2万人。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
0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实
2015年8月,被告人黄鹏注册成立浙江贵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发公司)。同年10月,黄鹏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贵发公司名义上线运营理财平台“猴子理财”,先后将“车贷”“现金贷”等借款材料作为投资标的,以年化收益9%-13%为诱饵,通过网络推广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到平台注册,入金理财。被告人马小雯担任贵发公司运营主管。被告人瓦利萍担任公司客服。后上述投资资金除了被用于平台兑付外,均流入黄鹏实际控制的账户被用于经营活动。
2018年1月,被告人黄鹏通过中介将贵发公司以及“猴子理财”平台,以人民币4100万元的价格整体转让给胡某某(另案处理)实际控制的上海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胡某某在收购贵发公司后,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以自己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的借款材料作为投资标的,以上述同样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到平台注册,入金理财。期间,被告人马小雯担任运营主管。被告人瓦利萍担任运营经理、公司客服。后上述投资款除了被用于兑付投资人、支付4100万元股权受让款外,均流入胡某某实际控制的账户被用于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猴子理财”平台通过上述方式向2万余名投资人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5.75亿余元,造成投资人资金损失合计人民币4514万余元。
02、诈骗、敲诈勒索事实
2017年6月,杭州晟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宇”公司)注册成立,其中黄晓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肖海彬担任监事。后“晟宇”公司招募郑某(另案处理)等人开展“现金贷”推广业务。2018年年初,黄晓城、肖海彬经商量后,开始运行“苹果贷”业务,其模式为,通过乙方网贷推广平台,以网络链接、电话等方式推广“苹果贷”业务,吸引苹果手机用户注册个人信息,后由信审人员通过微信等方式与客户联系,将包含根据客户手机型号对应人民币1000-2000元不等的借款额度,到账金额为扣除借款额度25%的手续费,借款周期为7天(可续期),需更换苹果ID账号等为内容的图片发送给客户,客户同意并绑定“晟宇“公司提供的苹果ID账户后,由信审人员在扣除25%借款金额后予以放款。借款逾期后,由催收人员通过打爆电话、远程设置警报蜂鸣声、锁机(抹机)等方式向借款人及其亲友施压,迫使借款人及其亲友支付虚构的手续费、违约金、逾期费等。在明知“苹果贷”业务运行模式的情况下,被告人黄鹏还将其实际控制的杭州钱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网贷平台软件售卖给运行“苹果贷”业务的“晟宇”公司,并向其提供技术维护。至此建立了以黄晓城、肖海彬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
被告人黄晓城、肖海彬等人采取上述方式,向1万余人次借款人及其家属骗取或索取钱款。其中被告人黄鹏参与诈骗既遂合计人民币700余万元,诈骗未遂合计人民币100余万元;敲诈勒索既遂合计人民币100余万元,敲诈勒索未遂合计人民币1.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鹏伙同马小雯、瓦利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被告人黄鹏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采用软暴力等威胁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历时半天,400余名网民通过庭审直播线上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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