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华之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报
淳安公安 12-23 09:48
2019年12月17日,淳安县公安局依法对杭州华之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2019年12月19日,公司实际负责人支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随即对犯罪嫌疑人支某、俞某玲等6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已调取“华赢贷”、“华赢宝”网络借贷平台的后台数据,并同步开展相关资产查控工作。
投资人可选择以下方式登记报案:
1、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身份证、投资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平台账户信息截图等材料,原件自行留存)通过快递、挂号信等方式邮寄至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淳安县公安局“华之赢”专案组收,邮编311700。
2、上门报案:投资人可在公安机关发布全国协查后,前往本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3、网上报案:关注“杭州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微服务”—“微警务”—“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登记”,经过实名认证后进行在线登记报案;或者下载“警察叔叔”APP,通过“更多服务”—“网安”—“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登记”,注册登陆后进行在线登记报案。
为方便投资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工作日9:00-12:00和14:00-17:00接受案件咨询,咨询电话:0571-64810243。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追查涉案资金流向,全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工作进展,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反映情况,对于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淳安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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