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最大限度为集资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州区人民法院、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联合发布通告如下:
一、2018年6月20日,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对陕西铁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9年6月13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被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严厉打击犯罪分子,最大限度为集资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在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报案材料、身份证、集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条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者,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负责。
二、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公司的负责人、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业务员),凡不积极退赃或拒不说清集资款去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将坚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2019年12月24日)起施行。
报案地址: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经侦大队(商州区江滨大道东段)
联系电话:0914-231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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