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信控股 2020.1.11-9:57……警方通告。2020年1月10日,我局依法对在网上散布谣言,挑头滋事人员余某红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程某娣采取行政拘留三天处罚。为查清全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分公司经理宋某峰,高级销售经理顾某强、王某琴、于某红,客户经理陈某胜、方某和等六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警方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于2019年12月17日依法对浙江之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以来,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尽最大限度为集资参与人追赃挽损。同时,特别对网上煽动、挑头滋事人员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打击。现将最新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我局依法对在网上散布谣言,挑头滋事人员余某红(业务员,微信昵称:水里的青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程某娣(集资参与人,微信昵称:程程)采取行政拘留三天处罚。为查清全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分公司经理宋某峰,高级销售经理顾某强、王某琴、于某红,客户经理陈某胜、方某和等六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二、目前已查封涉案人员名下60余处房产、涉案土地20余处(房产和土地均存在抵押情况);扣押、查封涉案车辆173辆;查询涉案银行账户1426个,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此外,大量涉案物品已清点完毕并入库待后续处置。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相关涉案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梳理,尽快查明资金去向。
三、因工作需要,之信案件设立在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80号西溪银座D座一楼西侧的咨询报案点将于2020年1月17日17时临时性关闭,停止接受登记报案。2020年2月1日9时重新启用该咨询报案点,请广大集资参与人相互转告。
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保持理性,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盲从,按照咨询报案点的起止时间合理安排行程,有序前往。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0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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