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深圳弘泰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行为人退缴赃款的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弘泰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办力度,对该案公司员工违法所得进行司法审计。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警方在此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在深圳弘泰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涉案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佣金、返点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指定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账号:11016544395007,开户名:深圳弘泰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对拒不退回非法所得的人员,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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