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博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通告
2019年10月以来,长沙市公安局陆续接到众多“湖湘财富”P2P网贷平台集资参与人报案,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2019年11月29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已依法对该平台的运营方长沙博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于2020年1月14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涂某国等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专案组正在加大对案件的侦办力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最大程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对“湖湘财富”P2P网贷平台的集资参与人情况进行核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初步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时间: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
1、长沙市登记点
(1)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定王台派出所宝南街警务室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220号(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信访接待室)101室,联系电话:0731-89837100。
(2)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和平路与泉坝路交叉口东北角(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机关二院三楼),联系电话:0731-84783232。
2、湖南省内其他市州集资参与人请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登记。
3、外省集资参与人可下载《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情况登记表》填写并签名摁指印后会同其他证据材料一并邮寄至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另:前期已在长沙市公安机关登记的不用再重复登记。
(三)登记事项:本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利息额等。
二、登记所需资料
(一)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请提供一份复印件。
(二)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POS机刷卡转账)、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四)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平台截图、宣传资料等。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审理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三)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或网上编制、散布各类谣言,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0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