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福家”的案情通报(三)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三统两分”规定,公安机关己在全国部署开展“爱福家”涉案关联公司查处工作。
2019年11月2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曹某铭集资诈骗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某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12月18日、24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相继对犯罪嫌疑人金某(男,32岁,爱福家原第一任总经理,案发前己离职)、犯罪嫌疑人倪某(女,37岁,爱福家原区域总监,案发前己离职)釆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依法扣押二人名下宝马汽车两辆。
截止目前,南京公安机关先后对300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地的检察机关已对142名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诉(已判决48人)。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推动涉案资产的处置;继续加大力度,对涉嫌犯罪的高管、业务员依法查处、追缴非法所得。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非法集资行为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奖金、提成、好处费等非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
南京市建邺分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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