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信控股 2020.1.24-15:13……警方通告。自立案以来,我局陆续对47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月20日,经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章某江、孙某琦、付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现继续敦促之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涉案人员,(特别是个人业务在亿元以上业务员),必须尽快全额退缴涉案款

警方通告

2019年12月17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依法对浙江之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将最新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立案以来,我局陆续对47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月20日,经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章某江、孙某琦、付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其他涉案人员仍在侦办中。

二、现已查封涉案公司及人员名下不动产140余处(部分房产和土地均存在抵押情况);扣押、查封涉案车辆290余辆(部分车辆存在动态查封情况);查询涉案银行账户5449个,冻结涉案账户426个,冻结涉案资金3100余万元;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相关涉案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梳理,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截止1月17日,之信受理报案点共接待报案近5000人,收到邮寄报案材料500余份,报案金额35亿元。根据上级对做好本次疫情防范处置工作的最新要求,原定在2月1日开启的之信咨询报案点将继续暂停延期(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报案(详见2019年12月18日的警方通告)。

四、公安机关已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部分涉案业务员退缴提成款、绩效考核奖金、管理费等涉案款项,现继续敦促之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涉案人员,(特别是个人业务在亿元以上业务员),必须尽快全额退缴涉案款。如未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或及时退缴上述涉案款项的,我局将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开展网上追逃工作。

退缴涉案款账户:

户名:杭州市西湖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专户-浙江之信控股

开户行:杭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3301040160015078564-0004

退缴时备注之信案件业务员某某某退款(标注退款类型)

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保持理性,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盲从,同时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反映情况。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0年1月24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